2005-02-17 22:47:39詩妤

love

無論情人或朋友,起初都可能被彼此的特質所吸引,
但是交往之後,又可能因為討厭那種特質而分手,
如果能撐過去,會愈來愈習慣對方的個性,
變成彼此容納,彼此欣賞,可不是嗎?
我們處處看見,花蝴蝶似的女生和書呆子的男生做好朋友;
運動型的男人,卻娶了個林黛玉,
怎麼想,他們都處不在一起,卻令人跌破眼鏡地,
成為了令人羨慕的一對,
這不就是因為他們彼此容忍,諒解對方的缺點,
甚至把那缺點看成優點嗎?


這是把這份情傳下去書裡所說到的--我覺得很不錯,你覺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