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9-25 23:19:34阿信

羽球社慘案 PART2 公文事件(下)

作者:我幹麻跟你講?

*********************************************************************

時間:民國九十六年六月一日星期五。

地點:XX高中體育館。

人物:某校羽球社社員們──甲、乙、丙。(還有別人,只是三個較主要。其他人稱“其他
社員”),阿美(XX高中某位女性體育老師),阿源(XX高中某處室主任),某老師(某處室裡
的某位老師)。

前 情 提 要:
可憐的社員乙因為跟老師槓上,被帶到某處室(仔細看上一篇就知道是哪一個
處室!)。

故 事 開 始 :

*********************************************************************
(社員戊走到了體育館
社員戊:「ㄟ,社員乙被帶走了,怎麼回事啊?」

社員丙:「喔,剛剛啊‧‧‧‧‧‧(跟社員戊描述事件經過)。」

社員戊:「是喔!!!」

社員丙:「嗯啊。」

社員戊:「那我們趕快去找他吧!ㄟ,社團幹部一起去啦!」

(社團幹部們一起前往某處室,阿美和社員乙還在吵剛剛體育館發生的事,吵著吵著,阿源輕聲的對著阿美說)

阿源(很小聲的說):「夠了啦,阿美。」

(此時阿美不顧阿源,繼續與社員乙辯。聽著聽著,阿源就不爽的站了起來)

阿源:「你們羽球社是不是??羽球社嘛~~對不對??......
羽球社下學期不用開了!!!!!!!!!」
阿源(用力拍了一下桌子,並且指著社員乙大罵):「搞什麼東西啊?羽球社很了不起是不是啦?在學務處大聲講話,還跟老師嗆聲,你以為你是什麼啊?羽球社教出來的學生是這樣對老師的喔?囂張什麼啊?小心我廢你們羽球社!!!」

社員乙:「要廢社可以啊,但是你要有個理由把我們社團停掉啊。」

阿美:「理由我當然有啊,就說手球隊要練球,無法提供羽球社使用體育館。」

社員乙:「那好啊,手球隊要練習,那手球隊是不是應該要得名啊?」

阿美與某老師:「同學,你不知道我們校隊每次出賽幾乎都有拿獎回來嗎?」

社員乙:「那羽球社是不是有權利能開燈嘛?」

某老師:「開燈?當然不能啊。開燈是在天氣不好的時候,怕太暗你們會受傷,才同情你們幫你們開的ㄝ。」

社員乙:「好,你們要廢羽球社,就要經過一個程序,就像學校要停社團應該先發公文通知一樣。」

阿源:「要程序是不是!?!要程序是不是!?!我給你,我就是程序!!!!搞什麼東西
啊,亂七八糟的。」

(接著就是安靜,幹部們停住社員乙的行動,帶出該處室門外)

~The E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