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2-04 13:45:10Hansen

黑龍江北安農場醫院非法採供血致19人染艾滋病

www.XINHUANET.com  2005年12月04日 09:07:55  來源: 哈爾濱日報


近日,一起艾滋病感染事件的民事賠償在哈爾濱農墾中級人民法院正式立案,19名因在北安建設農場職工醫院輸血而被感染艾滋病的患者,向法院提起了三千餘萬元的賠償請求,這起我國最大的艾滋病賠償案將於近期內開庭審理。12月1日是第16個世界艾滋病日,在這樣的日子裏記者對此案進行了深入採訪,獲知的事實可謂觸目驚心。

“宮外孕”輸血染艾滋含恨離世

記者透過採訪本案當事人及其家屬、代理律師和其他了解情況的相關人員,得知這起艾滋病感染事件的導火索發生在楊某身上,如今她已經離開人世。

據國家疾病監控中心的調查,2002年6月8日,楊某因腹痛被送到農場職工醫院,經B超檢查是“宮外孕”。醫生說,需要輸血,並讓家屬找血源。丈夫李某找來了楊某的爸爸及自己的同學等“血源”,醫院給他們做了配血化驗。 這時,醫院一位姓周大夫建議他用“血鬼”(當地對賣血者的貶稱)的,李某同意了。醫院抽取了一個綽號叫“孫老四”的賣血者400毫升血液輸給楊某,為此,李某支付了600元輸血錢。 沒想到這次輸血埋下了禍種:楊某兩年後檢查出了艾滋病,不到三個月便死亡!

楊某生前是老農墾職工的後代,因為農場效益不好,她在丈夫支持下開辦了一家水果店,一家三口的日子過得還算殷實。2004年5月開始,楊某感到身體不適,到建設農場職工醫院檢查身體,初步診斷為“營養不良”,醫生建議“多吃水果”。6月底,楊某病情惡化,嘴里長白膜,農場醫院診斷還是“營養不良”,同時懷疑白膜是黴菌感染。8月份,楊某病情持續惡化。9月4日,丈夫帶楊某來到哈爾濱醫科大學第一醫院,檢查結果猶如晴天霹靂:楊某感染了艾滋病!10月1日5時,楊某因艾滋病醫治無效在醫院病故。楊某怎能感染艾滋病?很快,國家疾病監控部門透過流行病學調查認定:患者是被北安建設農場職工醫院非法採供血感染上了艾滋病!

“血鬼”夫妻導致19人感染艾滋病

與此同時,國家權威部門對這起輸血導致感染艾滋病案進行徹底調查,最終發現:從1997年至2002年的6年間,北安建設農場職工醫院非法採供血導致至少19人感染艾滋病,這些被感染者均是因為輸血原因感染上愛滋病的,無一因自身的不良習慣導致。

艾滋病感染者劉某,1997年3月6日因腹痛到北安建設農場職工醫院就診,在醫院進行闌尾手術時發現患者是宮外孕大出血。醫院化驗員楊某介紹來一名賣血人,當時輸給她800毫升血。術後患者身體狀況一直不良,直到2004年9月30日,劉某被確認因非法採供血感染了艾滋病及乙型肝炎。

艾滋病感染者於某,1997年3月10日因宮外孕到被告醫院就診,在親屬供血200毫升後,院方又找來賣血人輸血2袋,患者付賣血人血費2000元。2004年9月18日,於某被確認因非法採供血感染了艾滋病和丙肝。

艾滋病感染者王某,1997年4月7日由於腹痛到被告醫院就診,院方要求輸血,找來一個姓黃的女性賣血人,當即輸了400毫升。2004年9月18日,被確認因非法採供血感染了艾滋病。

艾滋病感染者王某,1997年5月11日因妊娠3個月在醫院就診檢查,輸了賣血人黃某400毫升血,交了600元錢。2004年9月27日下午,被醫院告知是因輸血感染了艾滋病。同時發現丈夫也被間接感染了艾滋病。

艾滋病感染者邱某,1997年5月16日醫院檢查診斷為“右側子宮輸卵管破裂”,需手術及輸血治療。院方化驗室人員提供了“孫老四”賣血,2004年10月3日被告知本人因輸血感染艾滋病……

據了解,在這19人中,有9人是因懷孕分娩而輸血感染的;有3人是由家人間接感染的;其餘的有的是因為子宮出血,有的是因為輸卵管破裂,有的是因為外傷,還有的是因為出血熱而輸血感染的。他們都還年輕,大部分只有30多歲。最可怕的是,一個小孩才5歲,而他的感染史卻超出他的年齡。在他尚未出生時,就因母親需要剖腹產輸血而“垂直”感染了艾滋病。一家感染兩人者,除了這母子倆,還有兩對夫妻。他們都是妻子在醫院生產時輸血感染了艾滋病,最終丈夫也被感染。還有兩人,不僅感染了艾滋病,還感染了乙肝和丙肝。巨大的病痛、可怕的陰影,讓這些被感染者喘不過氣來……

據了解,這些人都是被當地賣血者“孫老四”夫婦感染的。當記者來到事發地時,“孫老四”夫婦已經相繼病發身故。在當地居民的帶領下,記者來到了當時“孫氏”夫婦租住的平房,這裡已經人去屋空。據當地老鄉介紹,他們夫婦是外鄉人,幾年前從外地來到農場,沒有固定的工作,常年靠賣血為生,是當地有名的“血鬼”。1997年4月,曾在8天時間裏,孫老四的妻子就賣了3次血給同一個人,總計1200毫升,而按照有關規定這是被嚴格禁止的,可在醫院的“導演”下,這對夫婦成為最踴躍的“獻血”英雄,最終導致這幕人間悲劇的發生!

害人“掮客”醫生被判刑

今年6月14日,北安建設農場職工醫院非法採供血案刑事審判在北安農墾法院宣佈開庭。被公訴機關指控犯罪的被告人分別是:王軍,長期擔任建設農場衛生科科長兼職工醫院院長,案發時已退休;李志勇,長期擔任建設農場職工醫院副院長,案發時已繼任院長;楊旭,長期擔任建設農場職工醫院門診部主任兼檢驗室負責人。法院經調查得出結論,王軍、李志勇、楊旭擔任建設農場職工醫院院長、副院長、檢驗室負責人期間,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及《黑龍江獻血條例》的規定,在臨床應急用血中,明知本單位不具備檢測艾滋病病毒抗體的條件,非法採集、供應不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血液,侵害國家血液管理制度和公共衛生安全的行為,構成非法採集、供應血液罪,分別判處三人有期徒刑2年、5年和10年並處以相應的罰金。

感染者“隱居”生活身心俱傷

12月2日,本報記者驅車500多公里,來到了黑龍江農墾北安建設農場場部家屬區。在農場職工醫院附近,記者找到早已停業的家電修理部,這是患者趙繡琴(化名)的家。趙和丈夫正在吃午飯,飯桌上僅有幾碟鹹菜,屋裏冷得能看見哈氣,身穿厚棉衣的記者感覺到陣陣寒意。面對記者他們敞開了心扉。

自從確認被感染後,他們的生活徹底改變了:鄰居無人登門,家電修理部也停業了;怕遭人嫌棄,他們從此過起了與世隔絕的日子,連親戚家也很少去;原來和睦的鄰居們流露出冷漠的目光,就連9歲的無辜孩子在學校也受到同學們歧視。修理部停業了,家裏唯一生活來源也斷了,目前他們家連買煤過冬的錢都沒有,而這些都不是他們最擔心的,最令他們緊張的是孩子的身體,雖然專家說這種病不會輕易傳染別人,但只要孩子身體出現稍微不適,他們都緊張得不得了,尤其孩子感冒發燒時。因為感冒症狀和艾滋病症狀十分相似,趙繡琴說她都快被這種壓力折磨得受不了了,不知道這種生活到什麼時候是個頭。

患者王某的丈夫是建設農場一個分場的大夫,在沒有發現病情以前,家庭比較富裕。後來,因為艾滋病事件,導致孩子上大學僅上了一個學期,就被迫退學,而今家庭生活也陷入了困境。“農場一個月借給我500元生活費,可那點錢,如何維持一個家庭!”

“我們現在基本上已經與外界割斷了聯繫,只能是患者之間互相聯繫,其他人家都不能去。”患者劉某說。“現在連理髮都沒辦法,所以我們都是剪短頭髮,剪一次能挺兩個月。每理髮一次要坐一個多小時車到外地去,附近理髮館說了,要是給我理髮了,別人就不去了!”患者韓某說。“現在農場的人已經對我們這些人厭惡極了,有人說,‘他們怎麼不去死啊’。我們家小孩回來後說,我聽著心都碎了,這才是世態炎涼啊。”患者劉某說。“我們都還年輕,孩子都還小,現在孩子放學後,只能在家看電視,別人家的孩子都不跟他玩。我們想過一段時間把孩子送到外地讀書,要不,孩子也生活在陰影裏面。可是現在卻沒有這筆錢。”患者王某說。

還有一對夫婦,因妻子在醫院輸血過程中被感染,後使丈夫感染。他們覺得無法在當地繼續生活,離開了北安,留下一位親屬幫助看家。

所有被採訪的患者和家屬都有一個心願,就是儘快結束這種生活狀態,希望有關部門儘快給予解決,但目前他們得到的答覆只有一個,就是“農場已經表態了,等著法院判決吧!”一名患者家屬說。

感染者維護權益艱難

在採訪過程中,記者感覺到這些患者面臨的首要問題就是治療。患者王某的妹妹為了姐姐和其他的病友,辭職當了一個志願者,她在接受採訪時說,這些感染者目前的治療狀況堪憂。他們只能從有關部門獲得免費的抗病毒藥物,在身體有所不適時,他們只能到曾經令他們感染的這家職工醫院來治療,這是遵照農場的“指示”,也就是說他們完全失去了治療的主動權,任何治療都是要在農場的“同意”下進行。感染者趙某(化名)說,他們也不知道如何對待和判定自己的病情,哪怕是發燒感冒,沒人告訴他們這病是否與他們所受的感染有關,只能聽從醫生的安排。他們也曾想過要到有治療能力的醫療機構去接受治療,但貧困的生活使他們不可能負擔得起這筆費用,農場方面也拒絕負擔。趙某丈夫苦笑著對記者說,我們只能“挺著”了。

據一位患者家屬介紹,目前感染者所服用的藥物施多寧、司他夫定、拉米夫定等,副作用大,令他們苦不堪言,他們必須嚴格定時定量服用,不能有一絲一毫的差錯。如果晚服用了一小時,體內的細菌就會成百上千倍地增長。拿司他夫定來說,這種藥物會使服用者身體的脂肪全部堆積在腰腹部,連正常的活動都無法進行。他們曾諮詢過有關專家,也有一些效果好、副作用小的藥物,“但這些藥物在我們這種地方是搞不到的,而且也買不起”,王某的妹妹說。

這些感染者的法律維權也更是難上加難。承擔此案民事賠償訴訟的代理人周律師介紹說,雖然農場職工醫院對他的這些當事人造成的傷害事實非常清楚,但當事人還是要有足夠的心理準備來應對法律上的難題:在索賠項目中有一條是今後的治療費用問題,這一點是沒有依據可以遵循的,讓患者舉證就更加不容易,因為在艾滋病方面從來就沒有一個標準來衡量。再就是感染者的傷殘鑒定也是難題。在我國的醫療糾紛中,傷殘鑒定是必不可少的,但就艾滋病的傷殘鑒定沒有先例,對與其相關的治療、誤工、護理等標準的判定也會直接產生影響。比如,艾滋病感染者在不發病的時候與常人沒有兩樣,但他們不被社會所接納,實際上喪失了勞動的權利。這又與現行的賠償原則相悖……種種問題都給這些感染者維護權益造成了很大的障礙。雖然存在著諸多方面的法律難題,但周律師還是對打這場官司充滿信心,他認為法條雖然是死的,只要靈活運用,還是能夠做到維護人民群眾的基本權利。

遏制艾滋應從關愛患者做起

記者在北安的採訪中始終感覺到的是陣陣的寒意。這些被感染的人正遭受著來自各方面的痛苦與壓力,不但親友對他們缺乏理解與關愛,就連給他們造成傷害的機構對他們的態度也是驚人的冷漠。在那裏的農場職工醫院,記者找到了專為這些人設置的名為“芳草地家園”的病房,但看到的是一處大門緊鎖的簡陋建築物。據一位感染者介紹,裏面非常簡陋和寒冷,完全沒有像名稱那樣的“家”的感覺。有位患者說,他們從來也沒看到過自己和家屬的體檢報告,而且也沒有人主動來關懷他們,這令他們感到萬分的無助,像是自己做錯了什麼事,更覺得被所有人遺棄。

人們缺乏對艾滋病相關知識的了解,恐懼艾滋病,誤解、歧視艾滋病病人,更使得艾滋病患者隱瞞病情、抗拒治療、自我封閉,甚至產生報復心理,無形中助長了艾滋病的擴散,這比缺醫少藥更可怕。有艾滋病專家曾指出,防止艾滋病進一步擴散的首要途徑就是尊重病毒感染者。但在傳統社會裏,人們對艾滋病患者的歧視和恐懼使這一工作進展困難。只有建立了針對艾滋病病人的社會關懷,他們才可能勇敢地站出來,承認病情,積極接受治療,從而實現對艾滋病的全面控制。

今年12月1日是第16個世界艾滋病日,其主題是“遏制艾滋,履行承諾”。關愛艾滋病病人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努力,鄙視、批判、譴責艾滋病病人並不能阻止艾滋病的傳播,而理解、安慰、關愛他們卻可能延長他們的生命。

對於這起數額巨大的集體訴訟案,本案的代理律師周先生說:“之所以提出這個額度的訴訟請求,是從被感染者的生活、生存需要出發,按照相關的法律條款累計出來的,雖然這個官司不好打,但我會一如既往地堅持下去,為他們討到一個合理的法律賠償,也為他們的治療創造條件。”


(薛明 金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