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5-03 21:00:07寂然
女流之輩(五)
三
我的大學回憶是屬於阿哲和文熙的。
阿哲姓余。我初見她的時候,正是大學選科的第一天。我被大學各種陌生的制度弄得不知所措,正為兩門選修科上課時間相同而苦惱,余哲及時出現,為我排難解紛。
我記得那天她穿一條迷彩軍褲,上身穿的是白色T恤,很男性化,但也很性感。我是工商管理學院的學生,阿哲是我學姐,她當時讀二年級,看樣子就知道她聰明過人,成績相信也不會太差吧。她在選科那天對我關懷備至,替我出了很多好主意,我以為大學的學長全都對學弟學妹如此仁慈,我不知道女人和女人之間也會有一見鍾情這回事。
不久之後,我發現阿哲朋友不多,她幾乎分分秒秒都希望有我為伴。我和她一起選修了文學院的「西方文化導論」,她是班上最熱衷於跟老師辯論的同學,那位洋人女教師似乎很喜歡她。後來班上的同學告訴我,那位女教師是「基」的,最喜歡勾引女學生。有一次阿哲跟老師在討論蘇格拉底的審判,我正嘆服於阿哲說英語的雄辯滔滔,班上的男同學卻「審判」著她和老師的眉來眼去,我一心二用地聽著他們的話,開始體會到這些男同學的無聊,其實以他們的英語水平,根本聽不懂老師和阿哲的談話內容,所以他們喜歡誹謗她,這樣或者會令他們好過一點。
我像小妹妹一樣被阿哲關懷著,她的父親是城中名流,生意做得很大,還涉足政界,阿哲是家中獨女,父母皆忙著應酬,唯有用金錢來補貼感情之不足。印象之中,阿哲從來沒為金錢煩惱過,她開一輛紅色的跑車,每天對我管接管送。她的車上永遠播放著重型搖滾樂,我明白她跟我一樣對世界諸多不滿,我只是不明白她為何要對我這麼好。
升上大二之後,阿哲介紹了兩位表妹當我的補習生,這兩位表妹都唸初中,成績本已不錯,但她們的媽媽每個月各給我二千元的補習費則更令我心花怒放。
大學二年級是我過得最快樂的一年,老實說,我那時覺得阿哲比我的親人更重要,我以為我們可以永遠維持這種比親人還要親密的關係。因為成績突出,老師對我們又比較好,同學們都說我們很「扮№」,但這依然不能改變我們的卓越,也令我們的「二人世界」更見甜蜜溫馨。
三年級開始前的暑假,阿哲要到法國去參加一個為期一個月的交換生學習計劃,我們約定了這一次她先到法國探路,翌年暑假我們結伴去歐洲玩樂兩個月,那時我們以為未來的一切都可以預先計劃,一切都是如此理所當然。
送別余哲的夜晚,我的心微微作痛。也許是冥冥之中自有一雙無形之手在主宰,也許這正是預兆,預言我們之間的感情,合該有事。一個星期之後,我在大學圖書館裏認識了文熙。
平時有余哲在,我的一切消費總有她替我付款。這一天我在圖書館影印了一大疊資料,印完才發現錢包留在儲物櫃,正在狼狽萬分之際,友善的文熙,也正在排隊等候影印,他主動地替我付了影印錢。
就是這樣我們開始了談話,也開始了火速的互相了解。
原來我們曾經一起選修「翻譯導論」,做過半年同班同學,只是我和余哲太過自我中心,目中無人,我對班中其他同學都沒有印象。
然而,文熙卻坦言對我很有印象。也許因為我喜歡跟老師討論問題,也許因為我和阿哲喜歡坐在最前的位置。但文熙卻很優雅地說:「我一向喜歡留意美女。」能夠把這句俗話說得絕不庸俗,可見文熙的不簡單。
因為談得投契,我們幾乎天天在圖書館見面。後來,還相約去游泳,去看電影。
文熙那年十七歲,才唸完一年級,甚麼都不懂,對甚麼都好奇,包括對女性,也包括對愛情。但他年紀實在太輕,也許是我已經太老,我已非當年十七歲,文熙努力表現的成熟穩重,博聞多見,在我眼中,都變得很純情。
有一次我帶他到酒吧喝酒,談到將來,他頗為認真地說:「家雯,我最近都在想著如何用最快的時間賺得第一個一百萬,我想我不是那種甘於平淡的人。」我當然不會不知道文熙是一個有野心的人。但他卻不知道我的野心比他更大。也許他永遠不會明白,一個女人的野心。
我常常在文熙面前提起余哲,初時,他以為余哲是我的「男朋友」。我說:「你才是我的男朋友。」沒想到他竟然會臉紅,我笑得很開心。在那一刻,我確定他喜歡我,可能他對我覬覦已久,只是我不想去面對。
一個月匆匆過去,阿哲回來之後我特別安排了她和文熙在大學附近一家五星級酒店見面,我以為我們三個人可以和平共處,我以為阿哲的歐洲見聞會拉近她和文熙的距離,可是她幾乎一言不發,態度極不友善。我好不容易捱過這次會面。
回到家裏,我馬上打電話給阿哲。
「喂,妳發甚麼神經?」
「那個叫文熙的人對妳不懷好意。」
「妳跟他才發一次見面,怎能有這麼大的偏見。」
「我不知甚麼偏見不偏見,我只知道她看著妳的時候,一副色迷迷的樣子。」
「因為他沒有色迷迷地看妳,所以妳生氣?」
「既然妳的心已經向著他,我說甚麼話都是白費唇舌了。」
說完她就掛斷電話。這是阿哲跟我認識至今,最不客氣的一次。
之後我們足足一個星期沒有見面,在這一個星期裏,文熙對我更為殷勤,而我也不知不覺地對他特別好。
一個星期之後,余哲終於再打電話來約我見面,那是八月某個星期三的雨夜。她開她的紅色跑車來我家接我。
我以為她會帶我到酒吧喝兩杯酒,然後握手言和,豈料她的跑車卻直駛上主教山。
八月的雨下得特別狠,來到主教山,事情馬上就變得非比尋常了。
「風大雨大,為甚麼要把車子開來這裏。」
「這一個月以來,妳知道我有多想念妳嗎?」
「阿哲,我們是心照不宣的朋友,肉麻的說話妳不必再說了,放在心裏會更好。」
「看來妳不知道我有多喜歡妳。」
「別跟我開這種玩笑,我是認真的。」
「認真,甚麼認真?」
「我是認真愛妳的。」
這句說話出自阿哲之口,對我而言不只是震撼,簡直是震驚。
更令我震驚的是,她突然捋起衣袖,展露出她的右臂。
在她雪白的玉臂上,竟然有七道鮮紅的、長長的刀痕。
「妳知道這個星期我有多想念妳嗎?我在每天最掛念妳的時候,都要用更痛的方法來麻醉自己,家雯,我對妳的愛是認真的。」
「妳是不是瘋了?誰人准許妳傷害自己?妳這個白痴,妳以為這樣就可以要脅我嗎?」我突然變得竭欺底里,比不理智的余哲更不理智。「白痴!白痴!白痴!我才不會理會像妳這樣的白痴!」我衝出車外,在滂沱大雨中狂奔。狂風暴雨模糊了眼前的一切,我幼稚地渴望剛才所發生的事不是真的。
我曾經在雨中失足跌倒,也曾經跟衝出車外追我的余哲在雨中糾纏。那一夜的記憶彷彿被大雨洗掉了一大段,一切都變得似幻似真。那夜之後我就不敢再跟余哲見面,即使在大學裏無可避免地遇見,我也會主動避開。
大約一個月之後,文熙買了一束玫瑰花向我示愛。
「家雯,我可以以後都跟妳在一起嗎?我是說,我想成為妳的男朋友。」
「對不起,我還未有心理準備。」
他的臉色突然一沉,像一個得不到心愛玩具的小孩子,非常之喜怒形於色,非常之欠缺經驗。
在那一剎間,我忽然非常介意自己比文熙年長三歲,我非常不能忍受他年輕的愚昧。而滿懷自信的文熙,則更不能面對自己的愛情遭受挫敗。他一定是非常痛恨我,自從那次示愛失敗,他就沒有再約我,見面時也只是點頭打招呼,連話都懶得說。
大學三年級是我最傷心的一年,在這一年裏,我一腳踏進三個學生組織,全力裝備自己,表面上這些群體生活令我的交際能力大大提高,但自從失去了余哲和文熙,我總覺得自己正在孤身上路。
面前的路,好長好長。這一年我二十歲,但我知道自己已經變得很老很老,像個妖精。
我的大學回憶是屬於阿哲和文熙的。
阿哲姓余。我初見她的時候,正是大學選科的第一天。我被大學各種陌生的制度弄得不知所措,正為兩門選修科上課時間相同而苦惱,余哲及時出現,為我排難解紛。
我記得那天她穿一條迷彩軍褲,上身穿的是白色T恤,很男性化,但也很性感。我是工商管理學院的學生,阿哲是我學姐,她當時讀二年級,看樣子就知道她聰明過人,成績相信也不會太差吧。她在選科那天對我關懷備至,替我出了很多好主意,我以為大學的學長全都對學弟學妹如此仁慈,我不知道女人和女人之間也會有一見鍾情這回事。
不久之後,我發現阿哲朋友不多,她幾乎分分秒秒都希望有我為伴。我和她一起選修了文學院的「西方文化導論」,她是班上最熱衷於跟老師辯論的同學,那位洋人女教師似乎很喜歡她。後來班上的同學告訴我,那位女教師是「基」的,最喜歡勾引女學生。有一次阿哲跟老師在討論蘇格拉底的審判,我正嘆服於阿哲說英語的雄辯滔滔,班上的男同學卻「審判」著她和老師的眉來眼去,我一心二用地聽著他們的話,開始體會到這些男同學的無聊,其實以他們的英語水平,根本聽不懂老師和阿哲的談話內容,所以他們喜歡誹謗她,這樣或者會令他們好過一點。
我像小妹妹一樣被阿哲關懷著,她的父親是城中名流,生意做得很大,還涉足政界,阿哲是家中獨女,父母皆忙著應酬,唯有用金錢來補貼感情之不足。印象之中,阿哲從來沒為金錢煩惱過,她開一輛紅色的跑車,每天對我管接管送。她的車上永遠播放著重型搖滾樂,我明白她跟我一樣對世界諸多不滿,我只是不明白她為何要對我這麼好。
升上大二之後,阿哲介紹了兩位表妹當我的補習生,這兩位表妹都唸初中,成績本已不錯,但她們的媽媽每個月各給我二千元的補習費則更令我心花怒放。
大學二年級是我過得最快樂的一年,老實說,我那時覺得阿哲比我的親人更重要,我以為我們可以永遠維持這種比親人還要親密的關係。因為成績突出,老師對我們又比較好,同學們都說我們很「扮№」,但這依然不能改變我們的卓越,也令我們的「二人世界」更見甜蜜溫馨。
三年級開始前的暑假,阿哲要到法國去參加一個為期一個月的交換生學習計劃,我們約定了這一次她先到法國探路,翌年暑假我們結伴去歐洲玩樂兩個月,那時我們以為未來的一切都可以預先計劃,一切都是如此理所當然。
送別余哲的夜晚,我的心微微作痛。也許是冥冥之中自有一雙無形之手在主宰,也許這正是預兆,預言我們之間的感情,合該有事。一個星期之後,我在大學圖書館裏認識了文熙。
平時有余哲在,我的一切消費總有她替我付款。這一天我在圖書館影印了一大疊資料,印完才發現錢包留在儲物櫃,正在狼狽萬分之際,友善的文熙,也正在排隊等候影印,他主動地替我付了影印錢。
就是這樣我們開始了談話,也開始了火速的互相了解。
原來我們曾經一起選修「翻譯導論」,做過半年同班同學,只是我和余哲太過自我中心,目中無人,我對班中其他同學都沒有印象。
然而,文熙卻坦言對我很有印象。也許因為我喜歡跟老師討論問題,也許因為我和阿哲喜歡坐在最前的位置。但文熙卻很優雅地說:「我一向喜歡留意美女。」能夠把這句俗話說得絕不庸俗,可見文熙的不簡單。
因為談得投契,我們幾乎天天在圖書館見面。後來,還相約去游泳,去看電影。
文熙那年十七歲,才唸完一年級,甚麼都不懂,對甚麼都好奇,包括對女性,也包括對愛情。但他年紀實在太輕,也許是我已經太老,我已非當年十七歲,文熙努力表現的成熟穩重,博聞多見,在我眼中,都變得很純情。
有一次我帶他到酒吧喝酒,談到將來,他頗為認真地說:「家雯,我最近都在想著如何用最快的時間賺得第一個一百萬,我想我不是那種甘於平淡的人。」我當然不會不知道文熙是一個有野心的人。但他卻不知道我的野心比他更大。也許他永遠不會明白,一個女人的野心。
我常常在文熙面前提起余哲,初時,他以為余哲是我的「男朋友」。我說:「你才是我的男朋友。」沒想到他竟然會臉紅,我笑得很開心。在那一刻,我確定他喜歡我,可能他對我覬覦已久,只是我不想去面對。
一個月匆匆過去,阿哲回來之後我特別安排了她和文熙在大學附近一家五星級酒店見面,我以為我們三個人可以和平共處,我以為阿哲的歐洲見聞會拉近她和文熙的距離,可是她幾乎一言不發,態度極不友善。我好不容易捱過這次會面。
回到家裏,我馬上打電話給阿哲。
「喂,妳發甚麼神經?」
「那個叫文熙的人對妳不懷好意。」
「妳跟他才發一次見面,怎能有這麼大的偏見。」
「我不知甚麼偏見不偏見,我只知道她看著妳的時候,一副色迷迷的樣子。」
「因為他沒有色迷迷地看妳,所以妳生氣?」
「既然妳的心已經向著他,我說甚麼話都是白費唇舌了。」
說完她就掛斷電話。這是阿哲跟我認識至今,最不客氣的一次。
之後我們足足一個星期沒有見面,在這一個星期裏,文熙對我更為殷勤,而我也不知不覺地對他特別好。
一個星期之後,余哲終於再打電話來約我見面,那是八月某個星期三的雨夜。她開她的紅色跑車來我家接我。
我以為她會帶我到酒吧喝兩杯酒,然後握手言和,豈料她的跑車卻直駛上主教山。
八月的雨下得特別狠,來到主教山,事情馬上就變得非比尋常了。
「風大雨大,為甚麼要把車子開來這裏。」
「這一個月以來,妳知道我有多想念妳嗎?」
「阿哲,我們是心照不宣的朋友,肉麻的說話妳不必再說了,放在心裏會更好。」
「看來妳不知道我有多喜歡妳。」
「別跟我開這種玩笑,我是認真的。」
「認真,甚麼認真?」
「我是認真愛妳的。」
這句說話出自阿哲之口,對我而言不只是震撼,簡直是震驚。
更令我震驚的是,她突然捋起衣袖,展露出她的右臂。
在她雪白的玉臂上,竟然有七道鮮紅的、長長的刀痕。
「妳知道這個星期我有多想念妳嗎?我在每天最掛念妳的時候,都要用更痛的方法來麻醉自己,家雯,我對妳的愛是認真的。」
「妳是不是瘋了?誰人准許妳傷害自己?妳這個白痴,妳以為這樣就可以要脅我嗎?」我突然變得竭欺底里,比不理智的余哲更不理智。「白痴!白痴!白痴!我才不會理會像妳這樣的白痴!」我衝出車外,在滂沱大雨中狂奔。狂風暴雨模糊了眼前的一切,我幼稚地渴望剛才所發生的事不是真的。
我曾經在雨中失足跌倒,也曾經跟衝出車外追我的余哲在雨中糾纏。那一夜的記憶彷彿被大雨洗掉了一大段,一切都變得似幻似真。那夜之後我就不敢再跟余哲見面,即使在大學裏無可避免地遇見,我也會主動避開。
大約一個月之後,文熙買了一束玫瑰花向我示愛。
「家雯,我可以以後都跟妳在一起嗎?我是說,我想成為妳的男朋友。」
「對不起,我還未有心理準備。」
他的臉色突然一沉,像一個得不到心愛玩具的小孩子,非常之喜怒形於色,非常之欠缺經驗。
在那一剎間,我忽然非常介意自己比文熙年長三歲,我非常不能忍受他年輕的愚昧。而滿懷自信的文熙,則更不能面對自己的愛情遭受挫敗。他一定是非常痛恨我,自從那次示愛失敗,他就沒有再約我,見面時也只是點頭打招呼,連話都懶得說。
大學三年級是我最傷心的一年,在這一年裏,我一腳踏進三個學生組織,全力裝備自己,表面上這些群體生活令我的交際能力大大提高,但自從失去了余哲和文熙,我總覺得自己正在孤身上路。
面前的路,好長好長。這一年我二十歲,但我知道自己已經變得很老很老,像個妖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