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07-01 09:04:38寂然

爭吵﹐不爭吵

當兩人用一種套話爭吵起來﹐并且都佔上風時﹐這兩人肯定是已經結婚的人了﹔這場爭吵只不過是在行使一種權利﹐使用他們共同佔有的語言﹔爭吵意味覑大家要輪流來﹐也就是說﹐有你的份也有我的份﹐如此往返下去。這便是人們婉轉地稱為“對話”的意思﹕并不是要傾聽對方的意見﹐而是本覑平等的權利分配語言商品。雙方都知道他們所鬧的別扭并不會造成離異﹐就像一種放縱的取樂方式(爭吵是一種沒有受孕風險的交歡)。

【羅蘭·巴特《一個解構主義的文本》﹐汪耀進﹑武佩榮譯﹐上海人民出版社﹐一九九七年】

不再爭吵﹐用一次愛情的時間﹐拒絕貪婪。
決定了不再爭吵﹐用一生快樂的時間﹐又害怕減少歡愉。
我準備不再爭吵﹐想換回一點尊重。
我以為不再爭吵﹐生活就變得輕鬆。
你剩下多少時間﹐可以愛得寬容?
你還有多少時間﹐不必讓希望落空?


不再爭吵﹐流一滴眼淚的時間﹐水火不容。
決定要不再爭吵﹐用一次偷歡的時間﹐總渴望繼續放縱。
你強調不再爭吵﹐可追回昨天的美夢。
你堅持不再爭吵﹐生命已千瘡百孔。
我沒有思考的時間﹐只好憑感覺亂碰。
我沒有堅持的時間﹐不想回憶爭吵後的痛。


不再爭吵﹐天知道要多少時間﹐無慾無求。
老了之後不再爭吵﹐已沒有爭吵的時間﹐太多心願沒有完成。
誰相信不再爭吵﹐就擁有完美的愛情﹖
誰努力不再爭吵﹐用和平來殘殺激情﹖
愛情真的需要爭吵﹐童話故事需要惡魔女巫。
愛情其實就是爭吵﹐多少爭吵的禍端﹐多少爭吵的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