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06-26 22:00:28寂然

停不了的專欄:一則專欄寫作的心理學

文章應該越寫越有風格,專欄往往越寫越沒趣味。重點不在停不了的準時交稿制度,亦不在作者聰明才智的減退,也許更關乎寫作心態的轉移。
初寫專欄的日子,文友中不乏撩是鬥非之輩,終日東家長西家短的當其“專攔文章總評判”,喜歡看人家出醜,又愛編故事敗壞出類拔瘁者的名聲。由於我是新丁一名,常請人指點,也常被人指指點點。此君最愛在我面前批判其他作者,還近乎病態地隔晚打電話向我細訴(他自以為的或自己創作的)文化界內幕,無聊得要死。
我向來不屑活在別人的陰影裏,他沾沾自喜的挑撥離間全無作用,但我永遠記得,也永遠介意那位先生愛把寫專攔稱為爭地盤,多少有點江湖色彩,也多少反映了一些文人對寫作的常態與變態。
原來,有人為了當“地盤工人”而寫專欄,有人以為有專欄就有知名度,也有人會千方百計不讓人家有好評,不想別人寫得好。
當然,稍有常識的人都應該明白:知名度是虛幻的,專欄作者的名銜是虛幻的,人家稱呼你為大作家也是虛幻的,讀者的眼睛最雪亮,只有真憑實學才經得起考驗,讀者不理你,無論你自吹自擂至驚天地泣鬼神或天天在那裏裸跑,也於事無補。
多得這位先生當年提供了太多五十步笑百步的笑料,我學懂積點口德,學會盡量不去理會人家的事,也明白“家家有本難唸的經”,“各有前因莫羨人”這類生活智慧。人家寫得不好,該過目即忘,有人寫得出色,靜心欣賞就是了,不必面紅耳熱,唯恐人家對你構成威脅。說人是非者,通常都是是非人。文人小心眼,多是非,愛搞笑,此是一例。
不過,關於寫專欄,其實又離不開人類“好奇”的本性。就我在此間膚淺的經驗所知,專欄作者每天為大家提供:
1) 親戚朋友逐個講;
2) 個人日記、週記大公開;
3) 愛情觀點拉雜談;
4) 新聞舊聞略有所聞;
5) 社會現象溫情評論;
6) 咬文嚼字在故紙堆裏稱雄。
以上所說並無任何不敬,我只想用直接一點的方式說明人們讀專欄,不外是對以上問題的“好奇”。
除了第六項我寫不來也不敢寫,其他各項,我都寫過,寫了兩年就開始心虛,我常在寫稿之後追問自己:
“如此貨色,是否值得拿出來獻世?”
“除了這些題材,你還有甚麼可以寫?”
我不知別的作者怎樣想,其實我很害怕讀者拿這些話來追問我。所以我不只一次寫文章思考專欄該怎樣寫,時常留意高手的專欄有何特別之處。我刻意地留心兩個問題:
1.人家天天寫,選材有何方向?
2.高手文章多數精采,勝在章法還是妙在內涵?
在這漫長的學習過程中,我發現好作者都擁有博學而不賣弄,細心選擇題材,冷靜處理感情,體貼讀者感受的特點。無論如何,專欄帶有消閑性質,正如《紅樓夢》開篇所云:“市井俗人喜看理治之書者甚少,愛看適趣閒文者特多。”專欄讀者水平再高,也是平常人,沒有多少人會用“文學批評的角度”或“宏觀的歷史眼光”去看待專欄文字,再有大志立足文學史或者存心為歷史寫作的作者,一旦參與專欄寫作,都宜以平常心待之。把專欄變成怨世罵時的場地固屬無聊,以欄謀私,恃欄自大亦屬不合時宜。好看的專欄,可以有一千個成功理由,但終究離不開“別具趣味,平易近人”八個字。
這些發現往往令我倒抽一口涼氣,深知奮鬥的目標仍然遙遠,但又慶幸有這些似懂非懂的道理令自己不致漫無目的寫下去。
有奮鬥目標自然要有不可違反的誡條,寫小說最好天馬行空,寫專欄切忌不切實際。偶讀甘國亮先生之妙文<趕客七宗罪>,大感受用,甘先生歸納新世代讀者的閱讀專欄口味,對於專欄作者認清讀者心理特別有啟發:
1) 作者沒有江湖地位名氣,不看;
2) 當日標題平凡乏味,不看;
3) 位置欠佳者、光線為上下左右鄰居遮掩者,不看;
4) 後知後覺、人有我有者,例如全世界將禽流感鐵達尼總統訪華講完講罷,都還要包尾者,不看;
5) 房子小住客過多,即是框框固定,筆者文字密質質,全無視覺空間,令人沉重,不看;
6) 用掃射方式都掌握到大致內容還可以,否則字裏行間太多夾縫的文章,不看。
7) 當這裏為宣傳視窗,頻頻服侍酒家試菜,促銷樓盤、出書上畫、社團活動------依此類推。無論叫鱔定鰻,當讀者聽話丫環,不看,兼判重罪。
讀者如此難服侍,專欄作者在探索寫作技巧之餘,也就無需再有高人一等的心態了,大家隨時當你透明,你以為自己是誰呢?
停不了的專欄,不是偉大的創作,只是對生活的整理,對個人修養的提升。黃碧雲有一句話說得好:“寫作就是寫作,只是一種勞動,並不是甚麼。”所謂勞動成果,大概就是視讀者為好朋友,重視分享生活感受,跟讀者有互動,有交流,不動聲色地令讀者有所得著,也在讀者來信和反應中吸收經驗。如此寫專欄,不一定最成功,但一定能充實自己,感動別人。

(寫作十周年之自己紀念系列之二)

寂然按:去年是我寫作十周年,當初真沒想過會寫這麼長時間,寫專欄改變了我的生活習慣,曾經很害怕自己寫得不夠好,亦曾經很認真地停寫了一年,雖然這兩年又再寫專欄,但我還是傾向相信,澳門是比較適合寫小說的,因為夠封閉,也因為夠荒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