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4-20 03:33:15阿財

為了你?我?他?還是一起考量?

全球暖化的問題(或者也可以說全球環境問題)至今越來越嚴重的原因,有一個難題是出自於我們每個人的內心深處的,那就是:我願意為他人犧牲嗎?若是為了讓自己生存而保護環境,這是一個不需要論證的前提,畢竟讓自己的生命繼續延續本來就是我們自身存在的目的之一,因為環境的穩定是我們能夠安穩存在的前提,因此,主張為了身邊周遭包含自己的家人、朋友、同胞...等等人類的安危,甚至是自己所養的寵物,來要求自己做好環境保護的工作,都是一個簡單的論證。

因為如果破壞環境會危害到他們的話,那停止破壞環境是一件合理的行為,有因就有果,保護他們也保護自己,我們可以直接要求我們自己或每個理性的人都應該這樣做,但即使如此,我們還是會有所保留,這個犧牲總會有一條界限,超出了可承受的範圍,可能就無法用「義務」來要求每個人都能夠犧牲自己的利益了;相對地,超義務行為也是個不可普遍要求的事情,畢竟,就效益觀點來看的話,超義務是很難證成的,因為,當每個人都具有超義務的情懷時,結果不一定是好的(這當然是經濟觀點來看)。

除此之外,還有個嚴重問題,那就是環境問題常常跟自己的行為並沒有辦法做那麼簡單的牽連,也許是別人在破壞,也許是政府沒做好監督的角色,自己可能沒做出破壞環境的行為,自己或是身邊的人卻因而受害了,這是個難解的問題,在因跟果還沒確認之前,人類自私的性格是會忽略掉這個可能的結果的。

以上只是個簡單論證,但就已經發現要求我們來盡到保護自己及所關心的人之責任,是個困難的事了,更何況全球暖化並不是如此簡單議題。因為它牽涉到了身邊與遠方整體的利益,也就是全球的利益,如果我們的所作所為會影響到遠方的他者呢?是不是讓問題更複雜了?先看以下的新聞:

「印度尼西亞環境國務部長拉赫馬特·維圖拉爾日前預測,由於全球氣溫升高導致地球兩極冰雪融化和海平面上升,印尼約1.8萬個島嶼中可能將有2,000個小島在2030年前被海水淹沒。」(摘錄自2007年1月31日新華社印尼報導)

為了追求豐富生活→大量經濟活動→你我生活豐富→全球暖化→海平面上升→印尼島嶼被海水淹沒→印尼人受難。

上述的因果關係如果真的是成立的話,請問會對你我有何影響?我們可以說:與我無關,所以可以不用討論嗎?那對與我們相對遠方的另一國家的人民來說,上述的印尼如果換成台灣,其實也可以不用列入考量的。因為他國的利益是不需要列入本國的利益考量的,原因無他,就是前後因果不確定!

如此,陷入一種對整體造成不好結果的結局,這是與當初追求豐富生活的初衷是矛盾的,也是用效益觀點可以看得出來的錯誤論證,Singer認為在倫理前期,人類是自私的,但若是將理性思考放入群體當中,也就是倫理後期,我們人類會自然地想到他者,因為在做一個有關他者的行為時,我們同時也希望他者也能和我們一樣,為他者考量,因此,他認為人類是有利他的傾向的。

但這樣的傾向能夠到達多遠的範圍呢?有沒有可能我們將群體的範圍擴大至全球整體,而不只是單單的區域性環境?這是個可能的推想,因為全球氣候的變遷以及其他的全球性事件,已經將我們綁得越來越近了,這樣的利他傾向是有可能成為全球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