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4-01 19:13:22台幹

信任機制?控制機制?

本文乃筆者的工作報告:

建議「信任機制」不能完全取代「控制機制」案

一、說明:

○○日之短出貨事件,職與廠長分別在○○(週六)與○○(週日)口頭提出異常訊息與董事長與副董,副董也至車間現場查察後致電製造部○副理(台幹)。出貨前倉庫亦向○特助(陸幹)提出警訊,但○助理堅持出貨。出貨後的短出檢討會中,副董(台幹)則宣告出貨命令係由副董親自下達,其目的為考驗生產線能力。而○○日的晨會中,副董則將責任歸咎於職的管理部領導模式與包裝科未向製造部門稽追該半成品所導致。

二、擬辦:

「信任機制」無法完全取代「控制機制」,如此管理才不會失控。是故建議:

1.將「行政總務、研發、訂單、採購、倉管、生管、品管、財務」等部門交由不同幹部負責,但由台幹全權實施全面控管,不能再交由陸幹與特助們自行控管後導致球員兼裁判的後果。

2.台籍技術幹部僅能就生產技術控管所屬部門,不允許台幹噬意變更生產日期、管理規定、行政流程與員工作息起居。

寫於2002年7月
大陸台商廠工作暨旅遊經驗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