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4-01 18:47:16台幹

垃圾與廢料乃一線之隔


筆者任職時曾經有過「垃圾與廢料乃一線之隔」的控管經驗:

經驗一:
工程部門與製造部門的「大陸籍課長」掌控公司所有之研發、製造、加班、出貨、品管、原料進出及成品之出貨,舉凡不良品不但不得上報,也不准報廢,一律囤積於製造部門私設之庫房內。因此多年來原料報廢率高達30%─50%,而倉庫廢品賣出之價錢不但低於市價,且收購廢品之廠商多年來皆係同一家獨攬。筆者曾經試圖改以「作業透明化」方式,卻也招致某位台籍幹部「關說」及廠商「氣焰囂張」的「談判、挑釁」。而開廠多年,「成品型號」及「材料表」均尚未完成規劃,採購部門文員為「應急」,自行發明「產品材料對照表」。基於上述經驗,筆者往後所任職的公司時,皆要求賣廢料前先要求多家廠商報價,經過議價後再行賣出。而賣廢料時,會計、保安、承辦人、清潔工代表、員工代表等,都必須到場監督過磅並簽字以明責任。會計部門在公司所扮演的腳色異常重要,舉凡生產線超領料、倉庫超發料、廢料過多……等等警訊皆由會計發出。

經驗二:
垃圾個體戶或清潔隊人員與公司門衛、清潔工勾結後,將廢料當成垃圾。而公司的「清潔人員」通常都是垃圾與廢料的決定者,就筆者的經驗建議可採分紅制度方式,讓保安、清潔工參予廢料蒐集管理與販賣適宜,否則公司會因小失大。

寫於2001年3月
大陸台商廠工作暨旅遊經驗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