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6-08 12:00:00詹翔霖副教授0955268997

漸進式退休掌握銀髮人才關鍵、銀得市場先機-漸進式退休的運用-銀髮人才資源中心講義

  

漸進式退休的起源,可回溯至1970年代,歐洲各國為因應兩次石油危機,以實施提早退休及部分退休制度等,回應當時的大量失業問題。1980年代世界人口結構走向高齡化,各國政府一方面面臨年金財務壓力,另一方面則由原本解決失業問題的政策導向,改變為因應工作年齡人口老化、勞動力不足,提升中高齡就業的議題方向;同時,產業型態隨著服務業及知識經濟發展的改變,高齡者仍可繼續工作,提供漸進式退休另一個發展契機。

 

 

綜觀各主要國家實施經驗,多以結合年金制度、延後退休年齡,以及獎助僱用高齡者等政策為之,如瑞典、德國以及日本等。其中,日本在高齡者雇用安定法中,更進一步立法規範企業僱用中高齡者的義務、提供企業獎勵金及提供銀髮族創業協助等。

 

 

然而,先進國家實施成效,有賴民間企業在以勞動環境及相關條件上的配合,包括較無年齡歧視的勞動環境、工作者及雇主支持彈性工作型態、對高齡友善的工作環境及職務再設計等。以德國BMW公司為例,2012年即提出因應人口變遷人力因應方案 ,以推動漸進式退休,像是允許員工於退休前6年,開始工時減半(實務上通常員工前3年全時工作,領100%收入,後3年不工作,領88%收入),同時搭配彈性工作型態 (部分工時工作、居家電子通勤、擴大彈性上班時間);此外,搭配提供職務再設計、改善工作環境以及福利措施等。

 

 

為因應當前人口結構變遷,我國已採取相關措施,鼓勵延後退休,以提高中高齡勞動參與,包括逐步延後勞保年金請領年齡(自107年起由現行60歲,逐步延後至115年達65歲);訂定勞保增額(減額)年金規定,即延後請領勞保年金者,每延後1年增給4%,最多增給20%(提前退休者,每提前1年減少4%,最多減少20%)。此外,退休領取年金後再就業者,可繼續領取年金,不影響領取額度(軍公教人員任公職者除外)。未來宜參考先進國家經驗,進一步引導企業及人才運用,鼓勵企業視其需要,主動提供中高齡者漸進退休機會,引導員工適性退休,以充分運用中高齡人力。

 

一些實行漸進式退休的國家:

 

挪威:挪威在健康和物質福祉方面表現出色,被評為最適合退休的國家之一。

瑞士:瑞士的漸進式退休政策也受到高度評價。

冰島:冰島在健康和生活品質方面表現良好。

愛爾蘭:愛爾蘭的物質福祉和健康狀況都很好。

盧森堡:盧森堡在物質福祉方面排名靠前。

其他國家也在不同程度上實行漸進式退休,例如加拿大、德國、瑞典和英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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