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11 23:50:28詹翔霖副教授0955268997

110年南部暨東部地區商業服務業創新發展輔導申請須知 (核定版)-詹翔霖老師

110年南部暨東部地區商業服務業創新發展輔導申請須知 (核定版)-詹翔霖老師

110年南部暨東部地區商業服務業創新發展輔導申請須知 (核定版)-詹翔霖老師
一、 緣起與目的
經濟部商業司為協助南部與東部商業服務業接軌轉型發展趨勢,委託財團法人商業發展研究院辦理110年度南部暨東部地區商業服務業創新發展輔導案工作 (以下簡稱本輔導案),輔導業者結合美學設計、品牌價值與商業科技等創新經營模式。
二、 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經濟部商業司
輔導單位:財團法人商業發展研究院(南部院區)
三、 申請資格
(一) 申請單位須為南部及東部縣市(嘉義縣、嘉義市、臺南市、高雄市、屏東縣、臺東縣、花蓮縣) 轄內,依我國公司法登記之公司、商業或有限合夥(以下簡稱申請單位),營業項目為餐飲、批發、零售或生活服務業之中小企業。
(二) 每1申請單位以申請1案為限。
(三) 108-109年連續2年曾受本計畫輔導之業者,或近3年內以同樣輔導內容申請政府其他計畫,均不得申請本計畫。
四、 收件方式
(一) 收件期限:自110年4月1日(四)起至110年4月30日(五) 17:00截止。
(二) 收件方式:採線上申請。
線上收件:至「南部商業服務業知識分享平台」網站(csia-st.cdri.org.tw),進行線上申請。
(三) 聯絡窗口:
楊 程管理師 電話:(07)222-3999分機131;email: jojoyang@cdri.org.tw
林冠宇研究員 電話:(07)222-3999分機102;email: Jameslin@cdri.org.tw
五、 申請規定
(一) 遴選名額:預計遴選20案進行輔導;實際輔導案數,依據評選會議決議辦理。
(二) 申請項目:
申請單位得就數位轉型、設計美學、創意行銷、產品/服務創新等項目申請輔導:
1. 數位轉型:係指商業服務業者導入數位科技提升服務品質及管理效益,如導入線上支付系統、外送平台、智慧服務、多媒體應用等,提升企業營運數位優化。
2. 設計美學:係指企業對於氛圍營造、門市佈置、餐飲美學、菜單設計、產品包裝等,創造精緻商業視覺,滿足顧客消費體驗需求,強化企業品牌意象。
3. 創意行銷:係指企業以創意或數位方式,如虛實整合模式或社群媒體行銷,強化品牌行銷,提升顧客關係管理。
4. 產品/服務創新:係指企業透過商品轉型開發、產品轉型升級、服務模式創新等,提升企業價值與市場競爭優勢。
(三) 輔導款:
1. 每案輔導款新臺幣8萬元(含稅),如申請輔導款金額低於8萬元者,依評選會議決議辦理。
2. 輔導款分二期支付予申請單位:第1期款為輔導款之50%,簽約後,申請單位將發票或收據送達輔導單位後30日內撥付;第 2 期款為輔導款之50%,計畫結案後,申請單位將發票或收據送達輔導單位後30日內撥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