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契約書-連鎖加盟管理制度教材-詹翔霖副教授
合夥契約書-連鎖加盟管理制度教材-詹翔霖副教授
立合夥契約書人 等 人,為合夥經營
並經全體同意共同訂定左列約定:
一、本合夥事業名稱定為
二、本店所在地址於
三、本店資本總額定為新台幣
全額繳足各合夥人姓名及出資額如下:
姓 名
身 分 證 號 碼
出資額
姓 名
身 分 證 號 碼
出資額
姓 名
身 分 證 號 碼
出資額
四、本店經合夥人一致同意由 詹翔霖 擔任負責人,辦理一切有關業務。
五、各合夥人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不得將出資部份或全部轉讓,並不得以本店名義向他人調借資金。
六、本店每年結算一次,若有盈餘先提百分之二十公積金其餘再依合夥人出資比例分配;若有虧損時,則依出資比例負擔之。
七、本契約書一式 份,由全體股東各執一份為憑,另副本二份向有關單位辦理工商登記。
立合夥契約書人:
立合夥契約書人:
立合夥契約書人: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