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定電話時間 基層教師不滿
【記者張舒涵台北報導】教育部委託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研擬「教師工作守則參考事項」草案,6月底將送教育部審查。據全家盟指出,草案中一項條文規定,教師周一至周五10點前不得拒接家長電話,讓親師溝通管道更暢通,也保障老師休息的權益。雖然教育部急忙回應「八字都沒一撇」一切未定案,仍有基層老師表示不滿,認為幾點前接電話得依老師家庭情況而定,若將時間訂死,老師與家長反而無所適從。
因應教師組工會,教育部修正《教師法》,把教師工作從責任制改為工時制。全家盟理事長謝國清解釋,為了讓教師清楚工作職責,教育部和全國教師會、全國家長團體聯盟、全國校長協會開會討論,最後在全國校長協會建議下,委託全家盟進行「教師工作守則」研究,從4月初開始籌劃、5月初開始研擬,全家盟邀請全教會和全國校長協會一起開會,集思廣益。
教師憂恐龍家長騷擾謝國清指出,目前「教師工作守則」可分成7大類,共70多條條文,包括「教學類」「學生輔導」「親師溝通」「進修研習」「專業及相關技能提升」「參與正式課程以外活動」「校務及國家法令的政策配合」。
謝國清表示,親師溝通類中的條文之一,規定教師周一至周五10點前不得拒接家長電話;另外,校務及國家法令的政策配合類中,規定教師工作時間為早上8點至下午4點,8個小時,老師若要在上班時間離校應該請假。
考量目前學校狀況,謝國清說明,部分老師不願意留電話號碼給家長,或不願意在下班後接家長、學生電話,無法發展良好的親師關係,家長也無法瞭解學生的學習情況,因此,「教師工作守則」暫定教師在晚上10點前必須接電話,善盡教師職責。
希望雙方能將心比心此番言論引發教師不滿,擔心助長部分「恐龍家長」對老師的騷擾。「訂定幾點前要接電話沒有太大意義,只是徒增困擾!」新北市忠義國小老師陳書瑋以自身經驗表示,確實有很多家長不會設身處地為老師著想,不考慮事情重要程度及時間,想打就打,甚至半夜也打來討論學生作業。陳書瑋表示,基本上老師都很樂意與家長討論學生學習狀況,希望家長將心比心,考量老師也需要休息;除非有緊急狀況,如學生離家出走、受傷,老師當然願意幫忙。
陳書瑋認為,老師方便接家長電話的時間,應視家庭狀況而定,萬一家中有嬰兒或老人家,會不堪其擾。
陳書瑋建議老師可個別透過親師聯絡單或親師座談與家長溝通,達成共識;他認為,「教師工作守則」若將時間「訂死」,「家長何時能打電話?老師何時該接電話?時間到了可不可以掛電話?」讓老師與家長無所適從,徒增不必要的困擾。
教育部次長林聰明澄清,《教師法》修法還在立法院審議,關於教師在校服務的一定時間,有待完成修法程序。教育部國教司長黃子騰說明,教師工作守則「八字還沒有一撇」,研究案必須送教育部審查,與其他團體進一步商討,進行後續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