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6-08 11:57:03詹翔霖副教授0955268997
終結霸凌 罰他,不如教他
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性平教育法修正案,乍看之下,台灣似乎有了全球最嚴的立法,同學間互虧太娘、玩阿魯巴遊戲,都可能觸法、被退學。
但徒法不足以自行,儘管教育部三令五申,不得體罰、不得霸凌,但三不五時仍可在媒體上看到被打得鼻青臉腫、送進醫院的學生,YouTube上也總少不了各式校園霸凌的影片,更不必提有多少孩子在關係霸凌、網路霸凌等「軟式」霸凌下默默哭泣。多少案件仍是未通報的「黑數」?
就像家暴法不能完全阻絕家庭暴力,更不可能促成家庭和諧一樣。我們也不應期待性平教育法的修正通過,就能立刻形成友善的校園環境,它只能是防制性霸凌的最後一道防線。
當某個孩子硬是看同學不順眼,受不了他的娘娘腔,只是記過、處罰,不可能化解這樣的不滿與憤恨。重要的還是教育,從教職員做起,學著了解世上的人原有不同的性傾向、性別認同,進一步再學會尊重彼此差異。
深入分析校園霸凌案件,可以看出,白目、肥胖、衛生習慣不佳、個性柔弱者,及女性特質明顯的男生,是受凌的高危險群,即使轉班、轉校,也不一定能改變受凌狀態。
熟悉輔導技巧的導師,會協助受害者改變衛生習慣、提升社交技巧與心理素質,並指派人緣較好的「小天使」協助受凌者,全班也可透過說故事、玩遊戲、角色扮演來教孩子認識平等與尊重的本質。這才是治本,而不只是治標。
性別平等教育法的重心不該是「法」或「罰」,而是「教育」!
【2011/06/08 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