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4-12 22:38:29詹翔霖副教授0955268997

第14屆 小 巨 人 獎-選 拔 表 揚 申 請 須 知-詹翔霖副教授

14屆小巨人獎選拔表揚活動

申請須知

一、目的:

為拔擢外銷績優之中小企業,鼓勵其以國內為主要經營基地,積極開拓國際舞台,在國際市場上具高度競爭力,企業營運管理健全,發揮中小企業「小而美」之精神,足以作為國內中小企業之典範,予以公開表揚。

二、參選資格:

()凡實收資本額在新台幣8,000萬元以下者,或經常僱用員工數未滿200 人者 (計算基準:994月至1003月之勞保平均人數),且合乎上述表揚目的之中小企業。

()企業負責人須擁有中華民國國籍,且企業設立登記時間至少3()以上(於民國97520前成立者)  

()外銷比重或外銷金額(參選類別需符合其中一項標準)

1.外銷比重:

(1)生產製造事業(1):前一(99)年外銷金額占公司總營業額20%以上。

(2)服務業(2):前一(99)年外銷金額占公司總營業額5%以上。

2.外銷金額:

(1)生產製造業:前一(99)年外銷金額25,000萬元以上。

(2)服務業:前一(99)年外銷金額1,000萬元以上。

()企業財務狀況健全,最近3(979899)其中至少2年均有稅前獲利,且截至99年底無累積虧損者。

()曾獲本獎項者於5年內不得參選。

三、主辦單位:

經濟部

四、承辦單位: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

五、執行單位: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管理科學學會

六、表揚名額:

表揚以15家企業為原則,惟實際當選家數由決審委員會議決。

七、參選方式:

參選企業需檢附政府機關、工商及社會團體、金融及學術研究機構、徵信機構或中小企業聯合輔導機構之推薦書,自行參選者不予受理。

八、評選作業:

()評審程序:評審分為初審、決審二階段進行。

1.初審(書面審查及實地訪審):

(1)書面審查:由具專業素養和代表性之學者專家擔任初審委員,進行書面審查,計算出企業實績評估得分(80),及財務評估得分(20),召開書面審查結果會議,決定進入實地訪審之企業。

(2)實地訪審:由初審委員至通過書面審查之企業進行實地訪審,召開初審結果會議,決定入圍決審企業。

2.決審:由政府首長、學者專家及工商企業領袖擔任決審委員,依據入圍決審企業書面資料及初審委員訪審報告進行評審,決議得獎企業。

()評選標準

 

項目

內容

說明

書面審查權重

實地訪審權重

實績評估

外銷實績30

1.主要海外市場說明

2.主要海外市場占有率

3.35大外銷客戶

4.外銷金額占該公司總營業額之比率

5.外銷金額成長情形

80

100%

國際競爭力30

商品(產品、服務、技術、流程)特色及國際競爭力

營運管理與績效30

公司治理、企業策略、研發管理、生產與作業管理、財務管理績效、人力資源管理及企業電子化程度等

企業特色10

具備「小而美」的經營模式(企業競爭優勢)、企業形象、環保與工()安衛、社會責任等。

財務評估

自有資本率、流動比率、營業利益率、稅後純益率、應收款項週轉率、淨值報酬率、總資產週轉率、營收成長率等8

20

 

 

九、報名時間:

即日起至中華民100520日截止,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

十、報名應繳資料:

以下資料請檢送1.()(十三)項完整資料1(A4規格膠裝)

              2.()()項資料10(A4規格膠裝)及電子檔光碟1

()申請書(格式可至網站下載):

1.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網址:www.moeasmea.gov.tw

2.社團法人中華民國管理科學學會網址:www.management.org.tw

()公司最近3(979899)會計師查核簽證或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影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暨股東權益變動表),其中99年需檢附合格會計師財務簽證正本。 本項資料最遲應於10063日前掛號寄達。

()產品簡介或型錄。

()推薦書(格式可至小巨人獎網站下載)。

()其他佐證資料(如:公司組織圖、媒體報導、相關認證、專利、獎項等證明文件)

()公司登記資料影本。

()工廠登記證影本。   製造業需附影本,非製造業或廠地面積未達100平方公尺且廠房面積未達50平方公尺且電力容量、熱能(馬力與電熱之合計)未達2.25千瓦之小型製造業者免附)

()企業負責人身分證影本或護照影本。

()企業信用報告及個人(企業負責人)信用報告。

本項資料請至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申請。

()最近12個月(994月~1003)勞保局核發之保險費繳款單及明細表影本。

(十一)國稅局或地方稅捐單位核發之企業無違章欠稅證明影本。

(十二)票據交換所或往來銀行開立之無退票證明影本。

(十三)參選企業聲明書(格式可至網站下載)。

參選資料概不退件,由主辦單位統一銷毀,送審前請自行影印留存。

十一、聯絡窗口: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管理科學學會【小巨人獎評選工作小組】

地址:10066台北市羅斯福路一段413樓之1

聯絡人:王鈴誼小姐 (02)3343-1159

傳真:(02)3343-1188

E-maillynn@mail.management.org.tw

十二、頒獎表揚:

()頒獎典禮預計於本(100)8月份舉行,恭請政府高階首長頒發小巨人獎座及中英文當選證書。

()出版「外銷績優中小企業得獎專輯」及「台灣卓越中小企業名錄」以擴大得獎業者拓展海外商機。

()舉辦得獎企業成功經驗發表會及實地觀摩活動,詳實介紹得獎企業成長與奮鬥歷程,擴大企業成功典範學習效果。

 

十三、得獎企業之義務:

()凡報名參選之企業,須配合主辦單位之安排,協助評選及頒獎表揚相關作業。

()得獎企業有配合提供印刷專輯、錄影專輯所需題材、發表企業成功經驗、參加得獎企業聯誼會及參與獎項廣宣等相關活動之義務。

()參選企業須本諸誠信原則提供確切資料,提報資料若經查證有違反本辦法或不實陳述者,主辦單位保有該企業之參選資格、獎座及當選證書繳回與否之權利。

 

【註1】參選類別:製造業

參選組別

行業別說明

資訊電子業組

(1)電子零組件製造業、(2)電腦電子產品及光學製品製造業

金屬機械電機工業組

(1)基本金屬製造業、(2)金屬製品製造業、(3)電力設備製造業、(4)機械設備製造業、(5)汽車及其零件製造業、(6)產業用機械設備維修及安裝業、(7)其他運輸工具製造業

民生化學工業組

(1)食品製造業、(2)飲料製造業、(3)煙草製造業、(4)紡織業、(5)成衣及服飾品製造業、(6)皮革毛皮及其製品製造業、(7)木竹製品製造業、(8)紙漿紙及紙製品製造業、(9)印刷及資料儲存媒體複製業、(10)石油及煤製品製造業、(11)化學材料製造業、(12)化學製品製造業、(13)藥品製造業、(14)橡膠製品製造業、(15)塑膠製品製造業、(16)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17)家具製造業、(18)其他製造業

 

【註2】參選類別:服務業

參選組別

行業別說明

服務業組

(1)金融服務業(2)流通運輸服務業(3)通訊媒體服務業(4)醫療/健康/照顧服務業(5)人才培訓、人力派遣服務業(6)文化創意服務業(7)研發及技術服務業(8)資訊服務業(9)工程顧問服務業(10)環保服務業(01)觀光/旅遊運動休閒服務業(12)設計服務業 (13)其他服務業

 

    服務業參選認定範疇:

1.依據服務貿易總協定對服務貿易之定義範圍認定之,包含(1)跨境提供(crossborder supply),自一會員境內向其他會員境內提供服務,例如以國際電話進行之法律諮詢;(2)境外消費(consumption abroad))在一會員境內對其他會員之消費者提供服務,如觀光客至他國進行之服務消費;(3)商業呈現(commercial presence),由一會員之服務提供者以設立商業據點方式在其他會員境內提供服務;(4)自然人呈現(Presence of Natural Persons),由一會員之服務提供者以自然人呈現方式在其他會員境內提供服務。

2.外銷金額認定範疇:「本國企業對海外提供服務所得之收入」。

3.公司如無設置工廠,經營型態是以國外接單、再由公司進行產品研發設計,並轉包予其他廠商進行生產製造後,再由公司負責出口外銷,亦屬服務業之參選範疇。

 

蒼蠅水 2020-01-12 03:57:33

很讚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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