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2-12 00:17:39詹翔霖副教授0955268997

價格競爭與非價格競爭

經營活動的根本是「創造滿足的顧客」,其成果則在於具體呈現確保利益的形態。

若以獲得利益為目的,則企業間的競爭手段,均可大致分為價格競爭與非價格競爭兩類。

   

所謂「價格競爭」,是指廠商為增加其產品銷售量,乃將產品之價格削減(提高)至市場價格水準之下(上),以創造競爭優勢,形成較高的市場佔有率(單位利潤)。

 

 非價格競爭則指以價格以外的手段來與對手競爭。

非價格競爭又可分為數類,包括產品面(新產品開發、產品品質、交貨期間....)、銷售通路方面、促銷方面、服務、設備及人員。

 

性質比較

 

上述兩者之優劣:

一、 價格競爭僅適用於短期,或是資本雄厚的廠商,其缺點如下:

 

1、  削價競爭僅可收一時之效,同業亦可隨時加入競爭的行列,在互相殺價的情況下,終將兩敗俱傷。

 

2、  以削價吸引消費者,一旦恢復市價,顧客為之驟減,銷售量必將大幅減少。

 

3、  定價過低可能導致顧客對產品品質的疑慮,而服務水準也將因成本的比例過高而下降。

 

4、  價格競爭,會使資本雄厚的之大企業或商店生存,而資本短缺,競爭力薄弱的中小企業難以為繼。

 

二、 非價格競爭係以產品差異化等非價格手段來擴增銷路,不僅不會有上述的缺點,同時可以創造出產品的特殊品質,但此時促銷費用勢必大大增加產品之成本,因此唯有適當選擇差異化的區隔,才能有效強化競爭能力,增加銷路,藉以抵消促銷增加的成本。通常一個產業為了避免同業間之惡性競爭,會選擇以產品差異化作為主要的競爭方法。

 

三、 價格競爭與非價格競爭並非絕對的二分,其間的差異在於競爭者是否能長期的跟隨,若是一採行成本領導策略的廠商能將製造成本降到一絕對水準之下,則此時價格成為一種進入障礙,形成另一種形式的非價格競爭。例如台塑的PVC生產成本使其價格在產業中具有絕對的競爭優勢,其他廠商無法與其競爭,形成特殊的非價格競爭。

威爾剛 2020-01-13 08:23:54

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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