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6-22 19:48:04張老師
永和環快專題之協商篇2/非在民國95年前完工不可
永和環快專題之協商篇2/非在民國95年前完工不可
【永和社大記者趙秋碧永和報導】由內政部營建署主導興建的「台北都會區環河快速道路台北縣側建設計畫」,全長21公里(參見環快工程圖),總工程經費342億。其中「永和側環快高架道路」環繞中、永和長約為3至4公里,高為11至18米(原先為27米高),施工費為50億,用地徵收41億,總工程經費91億左右。
中、永和需負擔施工費用新台幣7億元左右,徵收土地費部分由縣府與省府全額負擔。包括後來市公所複估,增加金額8億多元,縣府答應另行墊付,但市公所應負擔的1/12,即6千8百多萬元,限於台北縣政府財力窘困,希望由市公所自行籌措。永和市長洪一平認為,縣府當初承諾「全額補助」,就該補助。
永和市長洪一平進一步指出,環快計畫將「吃掉」永和市河濱公園1/3用地,還要負擔近7千萬元的徵收費用,勢必影響其他重要建設,屆時大量車流湧進永和市,將造成龐大的交通負荷,使永和未蒙其利先受其害。
「永和側環快高架道路」永和段經沿線居民反對而暫時停擺,中永和地區多位立委於6月10日上午,邀集相關單位開會協商,立委洪秀柱建議交通部和縣政府把話說清楚,這段高架道是否還有其他替代方案,可否廢除不做?
交通部表示,他們只負責出錢,最後決定權是台北縣政府;台北縣政府交通局官員強調,這段高架道非建不可,否則縣都會區內交通永遠無法解決;營建署表示此項建設基於民國114年後的交通量擬定,現在不建等到往後再建,社會成本付出恐比現在多出更多,目前居民強烈反對是可理解,將把大家意見統合考量,把傷害減到最低為原則;工務局則表示,這工程歷經幾任縣長極力爭取,不建不可能,且要盡快完成。最後縣府工務局與交通部強調,高架道非在民國95年前完工不可。
【永和社大記者趙秋碧永和報導】由內政部營建署主導興建的「台北都會區環河快速道路台北縣側建設計畫」,全長21公里(參見環快工程圖),總工程經費342億。其中「永和側環快高架道路」環繞中、永和長約為3至4公里,高為11至18米(原先為27米高),施工費為50億,用地徵收41億,總工程經費91億左右。
中、永和需負擔施工費用新台幣7億元左右,徵收土地費部分由縣府與省府全額負擔。包括後來市公所複估,增加金額8億多元,縣府答應另行墊付,但市公所應負擔的1/12,即6千8百多萬元,限於台北縣政府財力窘困,希望由市公所自行籌措。永和市長洪一平認為,縣府當初承諾「全額補助」,就該補助。
永和市長洪一平進一步指出,環快計畫將「吃掉」永和市河濱公園1/3用地,還要負擔近7千萬元的徵收費用,勢必影響其他重要建設,屆時大量車流湧進永和市,將造成龐大的交通負荷,使永和未蒙其利先受其害。
「永和側環快高架道路」永和段經沿線居民反對而暫時停擺,中永和地區多位立委於6月10日上午,邀集相關單位開會協商,立委洪秀柱建議交通部和縣政府把話說清楚,這段高架道是否還有其他替代方案,可否廢除不做?
交通部表示,他們只負責出錢,最後決定權是台北縣政府;台北縣政府交通局官員強調,這段高架道非建不可,否則縣都會區內交通永遠無法解決;營建署表示此項建設基於民國114年後的交通量擬定,現在不建等到往後再建,社會成本付出恐比現在多出更多,目前居民強烈反對是可理解,將把大家意見統合考量,把傷害減到最低為原則;工務局則表示,這工程歷經幾任縣長極力爭取,不建不可能,且要盡快完成。最後縣府工務局與交通部強調,高架道非在民國95年前完工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