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10 16:05:37長慧法律事務所

新聞案例~業務過失致死罪

貪吃一包餅 撞死人賠600萬

開車分心肇禍 駕駛懊悔

 

大貨車撞上拖吊車(圖),還把拋錨轎車撞落橋下。資料照片

【楊永盛╱苗栗報導】好貴的一包餅乾!一名大貨車司機半夜駕車經國道三號後龍高架橋路段,因肚子餓分神拿餅乾,沒注意車子偏到路肩,撞上一輛正在拖吊的拋錨車,把拖吊車駕駛撞死。肇事司機因此賠償死者家屬六百萬元,其所涉業務過失致死罪,日前獲法官輕判一年徒刑、緩刑三年。


司機連通文為吃一包餅乾(小圖)撞死人,賠六百萬元。資料照片



偏離車道卻不察

為開車不專心付出代價的大貨車司機連通文(五十四歲),去年十一月十三日凌晨三時許,載滿蔬菜到台北市交貨,經國道三號北上後龍高架橋路段,因肚子餓,低頭拿放在副駕駛座的一包餅乾要拆開來吃,結果車子偏離車道靠向路肩卻不察。
當時葉姓女子和男友開的轎車拋錨,停在該路段路肩,拖吊車駕駛李勇昇(三十八歲)正在進行拖吊,雖然轎車和拖吊車都有打警示燈並擺放三角錐警告,但連男顧著拿餅乾根本沒發現,結果大貨車高速衝撞轎車和拖吊車,強大力道把轎車撞飛落在約六樓高的橋下,李男閃避不及被撞到內臟外露慘死。 



犯後積極獲免囚

連男事後懊悔不已,以賠償死者家屬六百萬元達成和解。因此刑事部分,法官考量連男犯後處理態度積極,已知警惕,故給予緩刑自新機會。

全文轉貼自蘋果日報電子報: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0310/35690274/貪吃一包餅撞死人賠60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