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1-08 16:23:36長慧法律事務所

新聞案例~損害賠償

醋男凌虐女友 長髮剪成狗啃

2013-11-8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恐怖醋男!從事不動產仲介的楊姓負責人,懷疑蕭姓女友另結新歡,竟將她一頭長髮剪成狗啃般,讓她無法見人,還冒女友名義在臉書昭告「我找到真愛了,名花有主」,要其他人別再想,蕭女不甘受辱求償;高等法院昨判楊男應賠償41萬多元定讞。

99年11月間,楊男在女友住處,發現電腦中有她和其他男人的合照,連番逼問「他是誰?」蕭女指稱是大學學長,楊男反問「那來這麼多學長?」

楊男醋勁大發,懷疑她另結新歡,先砸壞蕭女電腦,接著拳如雨下,連續毆打女友臉、頭部,還飛踢腰部,讓她痛得眼淚直流。蕭女想打電話求救,楊男就將她的兩支手機丟到馬桶沖毀,還拿衣服牢牢綑綁其手腳;此外,還不顧蕭女苦苦哀求,竟將她一頭長髮剪成雜亂不堪的短髮,讓她無法見人。

楊男隔天逼問蕭女臉書帳號密碼,進入臉書後,昭告天下「我已經找到真愛了,名花有主,那些想追我的人,要說聲抱歉了,而且我答應男友不會再玩臉書了」。

蕭女不甘受辱求償,高等法院認定,蕭女案發前才燙髮、染髮,有一頭漂亮長髮,但被楊男全部剪毀,身心受到重大傷害,且事後還以恐嚇方式要求和解,造成她極大恐懼,認定楊男應支付精神慰撫金35萬元,加上被砸毀電腦等賠償費用6萬多元,昨判應賠償41萬多元定讞。

全文轉貼自自由時報電子新聞: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nov/8/today-so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