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5-15 13:34:59長慧法律事務所
新聞案例~妨害性自主
逼7歲女口交吞精 獸父重判12年
楊永盛╱苗栗報導
如此禽獸不如的父親!苗栗縣一名有妨害性自主前科的男子,被判刑入監,但假釋後他惡性不改,竟強逼七歲女兒多次替他口交,事後還把精子裝在杯子裡,逼女兒吞精,直到女兒被寄養,才向寄養家庭成員及社工吐露不堪的過往,法官採信她的供詞,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將獸父重判十二年。
趁妻睡覺伸狼爪
判決書指出,被告周姓男子(三十五歲)年輕時因跟少女性交被判刑三年兩個月,五年前假釋,跟當時七歲獨生女兒(目前讀國小六年級)同住,周男趁跟女兒同床機會對女兒性侵,隔年周男再婚,父女跟繼母母子共四人同住,利用妻子不在家、樓下睡覺空檔,三度逼女兒替他口交,還兩度把精液裝在杯子裡,脅迫女兒吞精。
女兒因跟父親相依為命,一直隱忍,直到前年被安排到寄養家庭,才向社工說出遭性侵過程。
周男接受測謊,但他受測前又喝酒和吃感冒藥,測謊報告不能採信,周男辯稱女兒因課業問題被管教才挾怨指控,法官認定少女只有父親這個親人,不會編謊言害父親吃官司,加上她直到在寄養家庭、免於父親壓力,才吐露被性侵,法官採信少女供詞,依據周男至少對她性侵四次,合併判刑十二年。
全文轉貼自蘋果日報電子報新聞: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0515/35017713/%E9%80%BC7%E6%AD%B2%E5%A5%B3%E5%8F%A3%E4%BA%A4%E5%90%9E%E7%B2%BE%E7%8D%B8%E7%88%B6%E9%87%8D%E5%88%A412%E5%B9%B4
上一篇:新聞案例~妨害性自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