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1-18 13:24:56長慧法律事務所

新聞案例~訴請扶養費

年輕拋妻棄子 老來向兒討錢還不認妻

蘋果即時

媒體報導,桃園1名67歲彭姓男子,30多年前因涉刑案,拋下妻子和兩名4歲、2歲的兒女不顧,赴東南亞發展,彭妻攜兒女千里尋夫,結果彭男不但敗光妻子財產,還另結新歡生子,彭妻黯然帶兒女返台,獨力扶養小孩。2年多前,彭男在國外中風,返台療養,貧病交迫的他經社會局安排住進老人養護中心,因付不出費用,向桃園地院訴請由兒女每月各付1萬5千元扶養費。

法院審理時,彭男兒女表示父親從未養過他們,都是母親扶養,父親沒理由向他們要錢;彭男開庭還否認元配是他妻子,但被法官查出兩人仍有婚姻關係,指彭男太扯,日前判決彭男是失職父親,其兒女不必付扶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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