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大甲區葉姓建築工頭向警方自首他貪圖大陸陳姓女子免費性服費,及給付他金錢,2年前與陳女假結婚,但台中地檢署查出葉姓工頭與何姓女工有染,經妻子陳女發現,葉惱羞成怒欲休妻,台中地院昨依誣告罪將葉姓工頭判刑3月。
檢審查出,葉姓工頭(61歲)與妻子陳女(38歲)因細故爭吵,欲使陳女受刑事處分,去年12月3日到內政部移民署台中市專勤隊,以自首方式向該隊人員稱「我貪圖陳女允諾給付5萬元、免費性服費、及每月5000元零用金」與陳女假結婚。
葉姓工頭自白他於98年3月間,搭飛機到大陸福建省福州市與36歲的陳女辦理結婚登記,陳女在同年9月搭機來台灣,他與陳女前往台中市大甲區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
福州市陳姓女子否認犯行,辯稱她與葉是「真結婚」,婚後也住在一起,後來她發現丈夫與借住的何姓女工有染,一氣之下到外面租房子住。曾姓里長也證稱葉與陳是真夫妻,陳女是發現丈夫與何女有染才到外租房子。
葉姓工頭與陳女共同涉嫌偽造文書罪,雖獲不起訴處分,但檢方查出葉嫌誣指陳女與他「假結婚」,遂依誣告罪將他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