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9-01 10:56:30長慧法律事務所

新聞案例~偽造文書和貪瀆罪

藏110案卷 無良書記官收押

【張沛森╱桃園報導】桃園地院書記官常毓生擔任刑事庭書記官八年期間,把約一百一十案卷藏起來或延遲二至三年送卷,致五案七人判決確定後因逾行刑權時效逍遙法外,近四十件影響上訴人及時受判決權益,廉政官昨搜索辦公室和住處帶回,檢方訊後以偽造文書和貪瀆等向地院聲押獲准,同時地院將他停職。

影響40上訴人

去年十一月,有民眾向桃園地院反映,案子判決確定那麼久,保證金未發還;經調查發現承辦書記官常毓生延遲送卷;高院也發現由常承辦多件被告上訴遲延二至三年才送卷。
桃園地院今年七月將他調到訴訟輔導科,利用交接時清查出在他辦公桌下、櫃子裏囤積案卷,經清查他自二○○二年任刑庭承辦四千多案件,查出他藏匿至少一百一十案卷,其中有近四十件嚴重影響上訴人及時受判決權益;另五件七人因贓物、妨害自由、侵占、偽造文書、走私等已逾三年及五年行刑權時效,而讓被告不用坐牢或易科罰金。

抄住處辦公室

桃園地檢署前晚會同廉政署檢察官指揮廉政官向桃園地院申請搜索票,搜索常毓生辦公室和住處,將他拘提到案,昨晚向地院聲押獲准,將追查他與當事者有無掛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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