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2-02 12:28:40解影
「從相思林到路思義」研究計畫書第六章第二、三節
第二節 歷史記憶與文化論述的鬥爭
對於東海行政單位而言,學校景觀被圖騰化並不是壞事,反而對招徠新生以及凝聚校友認同大有幫助。但是當對校園景觀抱持強烈情感的學生,看到因為學校大興土木,而使得景觀遭到破壞時。其心中所產生的不滿,可能就會遠較其他學校來得強烈。這也是在私立高等教育政策轉變的共同背景下,東海為何特別多關於校園空間的衝突原因之一。
但是如果僅以「學生對校園景觀的圖騰化」,來解釋東海持續的空間運動的成因,其實仍嫌太過簡單,前面的受訪者劉欣恆雖認為,校園景觀的劇烈變化,造成東海學生情緒的強烈反彈,但她同時也提到:「..不爽要能持續,要有歷史的力量作支持。」(訪問記錄:2003/5/14)
劉欣恆的話其實可以更深一層的來解釋:學生即使對校園景觀的變化有很多的不滿,但如果沒有透過一個有系統、有歷史脈絡的「論述」來定位,則學生很容易就將問題特殊化、個人化。反之透過這樣一個論述,學生的不滿就具有集體的意義,產生凝聚群眾情感和動員反抗校方的效果。從歷次的經驗來看,這個論述的形成和1990年的「相思林事件」很有關係,或可以名之為「相思林論述」
相思林事件的影響
1990年「相思林事件」的影響可以說是多方面的,首先這是學生首次以文字和行動,正式提出了有別於校方的校園發展歷史論述。學生們對梅可望以來的發展方向提出質疑,透過後來校友的響應,以及學生和校友、校方行政人員工擔任代表,和郵政總局協調「償回校地」 事宜,學生的行動和論述獲得了正當性,也使得這個新的歷史詮釋取得了和校方正統歷史論述分庭抗禮的地位。連帶的學生對相思林和東海校園景觀變更提出批評、抗議的正當性也被確立,形塑了後來不斷發生的東海校園空間運動的空間。
第二,東海校園空間做為某種意識型態的物質化表現,其意涵也開始改變。理大道不只是學習、遊樂的場所,同時也是校內遊行抗議的空間。東海學生除了在海報牆抗議之外,是可以在校園空間內進行遊行的。在當時除了台大「自由之愛」事件 外,幾乎還沒有學校的學生做過類似的行動 。
仔細比較第四章所羅列的數次東海校園空間運動的訴求,我們可以看到學生的行動,其實也都一再地在挑戰東海校方對校園空間意義及歷史的論述。民國83年(1994)的「德耀路事件」,學生們透過彩繪的方式挑戰了校方傳統的「東海是大家的」的說詞。在民國88年(1999)的「118停車場事件」,學生們「佔領」校長室長達十二個小時後,得到校長允諾暫停動工,待開學後再召開公聽會討論停車場位置,也再一次的挑戰了校園內的權力秩序。校長室前的廣場,儼然成為東海的集會遊行聖地,此後每逢有校園規劃爭議,學生們就往校長室前集結,校園空間的意義在學生的行動中被一再地改寫。
最後,由於第一次相思林事件的發生,連帶的相思林的象徵意義也被確立,因此後來東海校方計畫砍乏相思林地,興建「綜合教學大樓」,才會再度引起爭議。而在其後由於學校經費不足無法購得其他土地換回相思林地,形成二次和三次的相思林抗爭。學生甚至在動員月會校長發言時,直接拉起白布條抗議。雖然最後郵政總局還是在相思林地動工興建「備援中心」,但「相思林事件」從行動、抗議到失敗的歷史,貫穿了從民國79到83年的東海空間運動歷史,形成了一個強大的歷史記憶,變成了學生日後行動時重要的資源。
對比於東海校方不斷的在塑造校園空間的歷史記憶,參與空間運動的學生,在歷次不斷的行動中,都不斷的重塑從相思林事件迄今的歷史記憶。在民國85年(1996)年的科技大樓事件後,學生立即編印了《校園規劃,停、看、聽》手冊,在「118停車場事件」後也馬上編印了名為《從相思出發》的小冊子。包括2003年抗議台中市政府的「教堂聯外道路事件」發生時,在印行的文宣以及公聽會活動中,這段歷史都不斷的再被重述。
相思林論述
在相思林事件發生後,東海學生社團「人間工作坊」,特別在其刊物「人間札記」第三期,製作了一個「相思林專輯」,共有四篇文章,<不判刑的判決>、<從搶救相思林到搶救東海>、<解構『後梅時代』的東海校園>、<從相思林事件談私有制的侷限性>(人間工作坊,1990)
<不判刑的判決>主要是針對校方的行政和管理手段,尤其是「秋後算帳」問題(事件結束後對參與事件學生的懲戒,甚至包括代表學校,同校友林正杰等去和郵政總局協調的學生代表)的批判。
<從搶救相思林到搶救東海>則進行對東海校園景觀、人文精神象徵的詮釋,這部分並聯繫上對過去東海「黃金時代」的追懷,同時往往帶有今非昔比、藉古諷今的味道。
<解構『後梅時代』的東海校園>和<從相思林事件談私有制的侷限性>則是由相思林事件,進行對東海大學發展缺乏長程和整體規劃的批判,並拉到.對台灣高等教育政策和台灣社會發展的批評。
這四個方向成為後來東海校園內討論校園空間問題時,主要的論述方向。後來討論校園空間問題的學生刊物中,以及每次爭議事件發生時的文宣,相同的討論模式,都一再地出現。
柯司特(Manual Castells),在對歐美地區多個都市社會運動的個案進行長期研究後,發現這些運動雖然有多樣的動員形式,但整體看起來,仍分享著某些共同的特性,所謂都市社會運動所追求的三大目標,指的是:
「1.對居民而言,使城市環繞著使用價值而組織,以對抗城市生活及服務做為商品、或交換價值邏輯的觀點。這個使用價值的內涵….它可能是是提供足夠的住宅做為公共服務,可能是歷史建築的保存,或要求開放空間….我們稱這類動員為集體消費工聯主義。
2.我們在都市社會運動中發現的第二個目標為:尋求文化的認同,以維護、創造來自種族或歷史的地方自主文化。…..我們稱這種運動取向為社區。
3.我們發現的第三種目標為尋求增強地方政府的力量、鄉里分權化和都市自我經理,以對抗集權國家和一個庸屬的、劃一的國土管理。我們稱這種自由城市的鬥爭為市民運動。」(Manual Castells, 1999)
將「相思林論述」對照於柯司特所提出的集體消費、自我管理、文化認同,三個都市社會運動的目標,我們可以發現它較強調其中的文化認同和自我管理面向,但是關於集體消費的面向,較為不凸顯。
這個在相思林論述中較為不凸顯的「集體消費」 面向,在東海空間運動的實踐中,反倒是由鄧丕雲所說的80年代末期台灣學運的另一個議題:「校園民主」所連結。
公共服務與學生自治
「校園民主」是80年代末期台灣學生運動的三大訴求之一,(鄧丕雲,1993)而其具體的呈現就是學校內的「學生會」。按理對外代表全體學生的東海學生會,應該在東海校園空間運動」上有很大的表現空間。在「新宗教中心」、「第一次相思林事件」等重大校園空間事件發生後。東海校方建立了「公聽會」、「校園規劃小組」等決策機制,希望能化解不斷發生的衝突。而學生會長是理所當然的出席這些會議的學生代表之一。但事實上在歷次的校園景觀重大爭議事件中,學生會經常被學生評為「花瓶」、「御用學生會」。反倒是「異議性社團」 的學生,常常在在運動進行過程中,擔任發動和主導的角色。這可以從「相思林事件」後,歷次事件的歷史中看得出來。
然而對於和學生切身相關的日常生活消費的問題,「異議性社團」倒是很少介入,反倒都是由學生會在處理。劉欣恆認為,這和「異議性社團」對議題的喜好有關:「..社團多半喜好具有政策批判性質,有足夠論述深度的議題,相較於此,生活上的議題,比較難拉高,而且似乎沒完沒了…」。(訪問記錄:2003/5/14)學生會具有龐大的行政資源,一般學生的印象認為學生會就是要為同學服務的機關。在處理日常生活的各項問題時,是比「異議性社團」來得有正當性。「異議性社團」似乎也認同這樣的想法,只有在嘗試要介入學生會會長的選舉時,才會談學生生活的議題。事實上由異議性社團支持的第七屆學生會議長楊琇雁,曾利用議長的位置,設法推動女生宿舍的自治。同樣是由異議性社團支持的第八屆學生會長吳明孝,也曾利用學生會設法推動宿舍棟長的選區重新劃分。
但是利用學生會來處理學生日常生活問題,也會出現某些侷限,特別是在和東海學生生活息息相關的「東海別墅」的環境問題上。第八屆學生會會長吳明孝回憶當時的處理情況:「..那時開了很多會,也有和縣政府等行政機關做協調。但是往往只能做一些行政協調,對於結構性的問題,根本沒有辦法處理…」。(訪問記錄:2003/5/24)本質上學生會,並非不能提出結構性改變的要求,或採用集體行動的手段,發動學生抗議。但在實際上即使是「異議性社團」支持下當選的學生會會長,也幾乎沒有這樣做。這裡顯現了80年代台灣學運三大議題之一的「校園民主」在論述和實踐上的侷限性,也凸顯了台灣學生運動在由「三月學運」取得正當性後,在校內建立自己的運動主體性的挑戰。
尤其我們必須注意到,在同時校園空間問題除了和相思林歷史記憶密切相關的「校園規劃問題」,以及由學生會主導的「集體消費」問題外,女研社也曾經推動過「女生宿舍門禁」、「校園空間安全」等議題。在柯司特的研究中,都市社會運動的行動者,不見得是特定的階級、種族或性別群體,而是由都市運動所界定。由於其運動與因都市目標而動員有關,因此變成了都市運動的行動者。同時這些運動的成敗,端看不同身份的行動者,如何在運動中被統合。還有在運動的過程中,如何接合前述的三大目標。 那麼在東海校園空間運動的論述建構和實踐的過程中,這三個目標要如何相互結合,亦或偏重在某些目摽,而對運動造成某些不利的發展,則是我在這篇論文中想認真探究的。
第三節 論述的侷限性—東海校園的範圍在哪裡?
雖然還有待進一步的文獻和田野考察,但是初步觀察構成學生行動主要動力的「東海校園景觀」論述,我們已經可以看到一個明顯的侷限,就是「東海別墅」區的被忽略。
「東海別墅」區和東海學生的生活息息相關,而且有近半數的住在東海別墅。在台灣高等教育政策的影響下,其空間問題的嚴重性也不下於東海校園。從嚴格的行政區域劃分來看,東海別墅區當然不屬於東海大學校區,但是從都市社會運動的角度來看,只要和運動行動者生活相關的區域,應該都算是這個社區的一部份,這個觀點也符合80年代末期台灣學運提出的「大學社區」議題的概念。
但是回顧東海校園空間運動的歷史,除了人間工作坊曾舉辦過兩次的「社區調查」及參與當地社區居民反對納骨塔的抗議外,幾乎沒有像相思林事件那樣引起大規模學生參與的抗議事件。唯一的一次應是1998年的「小惠事件」,但根據當時參與運動的幹部的回憶,當時運動的原始動機,是以對受害者的同情和義憤居多。對東海別墅社區運動的思考,是在事後為延續和擴大運動成果才被提出,而且後來也沒有持續下去。
這種現象應和「相思林論述」的內容有關,在「相思林論述」中東海的創校理念、設計、校園景觀,一再地被美化和神化,而校園圍牆外的「東海別墅」則是和這個「神聖、美好」的東海校園空間無關的一塊地,雖然東海學生們待在別墅的時間可能不下於在校園內。
除了論述上的原因外,校園圍牆所造成的分隔效還有其客觀上的物質基礎。東海大學的圍牆恰好是台中市、縣的交界,這一方面強化了東海校園與別墅間「神聖/世俗」的間隔。另一方面也使得「東海別墅」區的管理機關複雜化。例如在參與「小惠事件」時,人間工作坊的幹部發現,由於位處於交界區,因此東海學生校外的住宿區,分屬於三個不同的分駐所管轄。這使得學生在面對別墅的問題時,不太容易找得到清楚的對立面。不像校園的問題,就是直接針對校方行政系統、校長攻擊。在1992年第5期《人間札記》的「社區運動專題」時,雖然有提出「形成社區組織,共同解決別墅問題」的理念(人間工作坊,1992),但在具體實踐上卻是非常困難。頂多是參與、觀察當地居民的社區運動,如「新東村納骨塔事件」 。
同時居住在東海別墅的不只是東海學生,還包括附近靜宜大學、弘光技術學院的學生,而在90年代後期,由於大批外勞湧進東海大學附近的「工業區」,使得別墅的問題更形複雜。這些都可能是使得學生不易介入東海別墅社區問題的原因之一。無論如何,東海別墅問題呈現出東海校園空間運動,在論述和行動上的侷限性,也是本論文在未來要進行研究分析的地方。
對於東海行政單位而言,學校景觀被圖騰化並不是壞事,反而對招徠新生以及凝聚校友認同大有幫助。但是當對校園景觀抱持強烈情感的學生,看到因為學校大興土木,而使得景觀遭到破壞時。其心中所產生的不滿,可能就會遠較其他學校來得強烈。這也是在私立高等教育政策轉變的共同背景下,東海為何特別多關於校園空間的衝突原因之一。
但是如果僅以「學生對校園景觀的圖騰化」,來解釋東海持續的空間運動的成因,其實仍嫌太過簡單,前面的受訪者劉欣恆雖認為,校園景觀的劇烈變化,造成東海學生情緒的強烈反彈,但她同時也提到:「..不爽要能持續,要有歷史的力量作支持。」(訪問記錄:2003/5/14)
劉欣恆的話其實可以更深一層的來解釋:學生即使對校園景觀的變化有很多的不滿,但如果沒有透過一個有系統、有歷史脈絡的「論述」來定位,則學生很容易就將問題特殊化、個人化。反之透過這樣一個論述,學生的不滿就具有集體的意義,產生凝聚群眾情感和動員反抗校方的效果。從歷次的經驗來看,這個論述的形成和1990年的「相思林事件」很有關係,或可以名之為「相思林論述」
相思林事件的影響
1990年「相思林事件」的影響可以說是多方面的,首先這是學生首次以文字和行動,正式提出了有別於校方的校園發展歷史論述。學生們對梅可望以來的發展方向提出質疑,透過後來校友的響應,以及學生和校友、校方行政人員工擔任代表,和郵政總局協調「償回校地」 事宜,學生的行動和論述獲得了正當性,也使得這個新的歷史詮釋取得了和校方正統歷史論述分庭抗禮的地位。連帶的學生對相思林和東海校園景觀變更提出批評、抗議的正當性也被確立,形塑了後來不斷發生的東海校園空間運動的空間。
第二,東海校園空間做為某種意識型態的物質化表現,其意涵也開始改變。理大道不只是學習、遊樂的場所,同時也是校內遊行抗議的空間。東海學生除了在海報牆抗議之外,是可以在校園空間內進行遊行的。在當時除了台大「自由之愛」事件 外,幾乎還沒有學校的學生做過類似的行動 。
仔細比較第四章所羅列的數次東海校園空間運動的訴求,我們可以看到學生的行動,其實也都一再地在挑戰東海校方對校園空間意義及歷史的論述。民國83年(1994)的「德耀路事件」,學生們透過彩繪的方式挑戰了校方傳統的「東海是大家的」的說詞。在民國88年(1999)的「118停車場事件」,學生們「佔領」校長室長達十二個小時後,得到校長允諾暫停動工,待開學後再召開公聽會討論停車場位置,也再一次的挑戰了校園內的權力秩序。校長室前的廣場,儼然成為東海的集會遊行聖地,此後每逢有校園規劃爭議,學生們就往校長室前集結,校園空間的意義在學生的行動中被一再地改寫。
最後,由於第一次相思林事件的發生,連帶的相思林的象徵意義也被確立,因此後來東海校方計畫砍乏相思林地,興建「綜合教學大樓」,才會再度引起爭議。而在其後由於學校經費不足無法購得其他土地換回相思林地,形成二次和三次的相思林抗爭。學生甚至在動員月會校長發言時,直接拉起白布條抗議。雖然最後郵政總局還是在相思林地動工興建「備援中心」,但「相思林事件」從行動、抗議到失敗的歷史,貫穿了從民國79到83年的東海空間運動歷史,形成了一個強大的歷史記憶,變成了學生日後行動時重要的資源。
對比於東海校方不斷的在塑造校園空間的歷史記憶,參與空間運動的學生,在歷次不斷的行動中,都不斷的重塑從相思林事件迄今的歷史記憶。在民國85年(1996)年的科技大樓事件後,學生立即編印了《校園規劃,停、看、聽》手冊,在「118停車場事件」後也馬上編印了名為《從相思出發》的小冊子。包括2003年抗議台中市政府的「教堂聯外道路事件」發生時,在印行的文宣以及公聽會活動中,這段歷史都不斷的再被重述。
相思林論述
在相思林事件發生後,東海學生社團「人間工作坊」,特別在其刊物「人間札記」第三期,製作了一個「相思林專輯」,共有四篇文章,<不判刑的判決>、<從搶救相思林到搶救東海>、<解構『後梅時代』的東海校園>、<從相思林事件談私有制的侷限性>(人間工作坊,1990)
<不判刑的判決>主要是針對校方的行政和管理手段,尤其是「秋後算帳」問題(事件結束後對參與事件學生的懲戒,甚至包括代表學校,同校友林正杰等去和郵政總局協調的學生代表)的批判。
<從搶救相思林到搶救東海>則進行對東海校園景觀、人文精神象徵的詮釋,這部分並聯繫上對過去東海「黃金時代」的追懷,同時往往帶有今非昔比、藉古諷今的味道。
<解構『後梅時代』的東海校園>和<從相思林事件談私有制的侷限性>則是由相思林事件,進行對東海大學發展缺乏長程和整體規劃的批判,並拉到.對台灣高等教育政策和台灣社會發展的批評。
這四個方向成為後來東海校園內討論校園空間問題時,主要的論述方向。後來討論校園空間問題的學生刊物中,以及每次爭議事件發生時的文宣,相同的討論模式,都一再地出現。
柯司特(Manual Castells),在對歐美地區多個都市社會運動的個案進行長期研究後,發現這些運動雖然有多樣的動員形式,但整體看起來,仍分享著某些共同的特性,所謂都市社會運動所追求的三大目標,指的是:
「1.對居民而言,使城市環繞著使用價值而組織,以對抗城市生活及服務做為商品、或交換價值邏輯的觀點。這個使用價值的內涵….它可能是是提供足夠的住宅做為公共服務,可能是歷史建築的保存,或要求開放空間….我們稱這類動員為集體消費工聯主義。
2.我們在都市社會運動中發現的第二個目標為:尋求文化的認同,以維護、創造來自種族或歷史的地方自主文化。…..我們稱這種運動取向為社區。
3.我們發現的第三種目標為尋求增強地方政府的力量、鄉里分權化和都市自我經理,以對抗集權國家和一個庸屬的、劃一的國土管理。我們稱這種自由城市的鬥爭為市民運動。」(Manual Castells, 1999)
將「相思林論述」對照於柯司特所提出的集體消費、自我管理、文化認同,三個都市社會運動的目標,我們可以發現它較強調其中的文化認同和自我管理面向,但是關於集體消費的面向,較為不凸顯。
這個在相思林論述中較為不凸顯的「集體消費」 面向,在東海空間運動的實踐中,反倒是由鄧丕雲所說的80年代末期台灣學運的另一個議題:「校園民主」所連結。
公共服務與學生自治
「校園民主」是80年代末期台灣學生運動的三大訴求之一,(鄧丕雲,1993)而其具體的呈現就是學校內的「學生會」。按理對外代表全體學生的東海學生會,應該在東海校園空間運動」上有很大的表現空間。在「新宗教中心」、「第一次相思林事件」等重大校園空間事件發生後。東海校方建立了「公聽會」、「校園規劃小組」等決策機制,希望能化解不斷發生的衝突。而學生會長是理所當然的出席這些會議的學生代表之一。但事實上在歷次的校園景觀重大爭議事件中,學生會經常被學生評為「花瓶」、「御用學生會」。反倒是「異議性社團」 的學生,常常在在運動進行過程中,擔任發動和主導的角色。這可以從「相思林事件」後,歷次事件的歷史中看得出來。
然而對於和學生切身相關的日常生活消費的問題,「異議性社團」倒是很少介入,反倒都是由學生會在處理。劉欣恆認為,這和「異議性社團」對議題的喜好有關:「..社團多半喜好具有政策批判性質,有足夠論述深度的議題,相較於此,生活上的議題,比較難拉高,而且似乎沒完沒了…」。(訪問記錄:2003/5/14)學生會具有龐大的行政資源,一般學生的印象認為學生會就是要為同學服務的機關。在處理日常生活的各項問題時,是比「異議性社團」來得有正當性。「異議性社團」似乎也認同這樣的想法,只有在嘗試要介入學生會會長的選舉時,才會談學生生活的議題。事實上由異議性社團支持的第七屆學生會議長楊琇雁,曾利用議長的位置,設法推動女生宿舍的自治。同樣是由異議性社團支持的第八屆學生會長吳明孝,也曾利用學生會設法推動宿舍棟長的選區重新劃分。
但是利用學生會來處理學生日常生活問題,也會出現某些侷限,特別是在和東海學生生活息息相關的「東海別墅」的環境問題上。第八屆學生會會長吳明孝回憶當時的處理情況:「..那時開了很多會,也有和縣政府等行政機關做協調。但是往往只能做一些行政協調,對於結構性的問題,根本沒有辦法處理…」。(訪問記錄:2003/5/24)本質上學生會,並非不能提出結構性改變的要求,或採用集體行動的手段,發動學生抗議。但在實際上即使是「異議性社團」支持下當選的學生會會長,也幾乎沒有這樣做。這裡顯現了80年代台灣學運三大議題之一的「校園民主」在論述和實踐上的侷限性,也凸顯了台灣學生運動在由「三月學運」取得正當性後,在校內建立自己的運動主體性的挑戰。
尤其我們必須注意到,在同時校園空間問題除了和相思林歷史記憶密切相關的「校園規劃問題」,以及由學生會主導的「集體消費」問題外,女研社也曾經推動過「女生宿舍門禁」、「校園空間安全」等議題。在柯司特的研究中,都市社會運動的行動者,不見得是特定的階級、種族或性別群體,而是由都市運動所界定。由於其運動與因都市目標而動員有關,因此變成了都市運動的行動者。同時這些運動的成敗,端看不同身份的行動者,如何在運動中被統合。還有在運動的過程中,如何接合前述的三大目標。 那麼在東海校園空間運動的論述建構和實踐的過程中,這三個目標要如何相互結合,亦或偏重在某些目摽,而對運動造成某些不利的發展,則是我在這篇論文中想認真探究的。
第三節 論述的侷限性—東海校園的範圍在哪裡?
雖然還有待進一步的文獻和田野考察,但是初步觀察構成學生行動主要動力的「東海校園景觀」論述,我們已經可以看到一個明顯的侷限,就是「東海別墅」區的被忽略。
「東海別墅」區和東海學生的生活息息相關,而且有近半數的住在東海別墅。在台灣高等教育政策的影響下,其空間問題的嚴重性也不下於東海校園。從嚴格的行政區域劃分來看,東海別墅區當然不屬於東海大學校區,但是從都市社會運動的角度來看,只要和運動行動者生活相關的區域,應該都算是這個社區的一部份,這個觀點也符合80年代末期台灣學運提出的「大學社區」議題的概念。
但是回顧東海校園空間運動的歷史,除了人間工作坊曾舉辦過兩次的「社區調查」及參與當地社區居民反對納骨塔的抗議外,幾乎沒有像相思林事件那樣引起大規模學生參與的抗議事件。唯一的一次應是1998年的「小惠事件」,但根據當時參與運動的幹部的回憶,當時運動的原始動機,是以對受害者的同情和義憤居多。對東海別墅社區運動的思考,是在事後為延續和擴大運動成果才被提出,而且後來也沒有持續下去。
這種現象應和「相思林論述」的內容有關,在「相思林論述」中東海的創校理念、設計、校園景觀,一再地被美化和神化,而校園圍牆外的「東海別墅」則是和這個「神聖、美好」的東海校園空間無關的一塊地,雖然東海學生們待在別墅的時間可能不下於在校園內。
除了論述上的原因外,校園圍牆所造成的分隔效還有其客觀上的物質基礎。東海大學的圍牆恰好是台中市、縣的交界,這一方面強化了東海校園與別墅間「神聖/世俗」的間隔。另一方面也使得「東海別墅」區的管理機關複雜化。例如在參與「小惠事件」時,人間工作坊的幹部發現,由於位處於交界區,因此東海學生校外的住宿區,分屬於三個不同的分駐所管轄。這使得學生在面對別墅的問題時,不太容易找得到清楚的對立面。不像校園的問題,就是直接針對校方行政系統、校長攻擊。在1992年第5期《人間札記》的「社區運動專題」時,雖然有提出「形成社區組織,共同解決別墅問題」的理念(人間工作坊,1992),但在具體實踐上卻是非常困難。頂多是參與、觀察當地居民的社區運動,如「新東村納骨塔事件」 。
同時居住在東海別墅的不只是東海學生,還包括附近靜宜大學、弘光技術學院的學生,而在90年代後期,由於大批外勞湧進東海大學附近的「工業區」,使得別墅的問題更形複雜。這些都可能是使得學生不易介入東海別墅社區問題的原因之一。無論如何,東海別墅問題呈現出東海校園空間運動,在論述和行動上的侷限性,也是本論文在未來要進行研究分析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