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6-18 16:19:46艾姬

還我人格權&創作自由!

  自由時報報導之後的隔天,我找了某律師議員。她在百忙之中抽空看了報導,並很有耐心地聽我陳述事件的經過。她的第一個反應是,現在出版法的規範都已經不像從前般嚴格了,所謂的分級,怎麼會是中華電信的主觀認定?因此,她承諾在研究過我提供的資料證據之後,幫我找中華電信來釐清。

  透過專業的律師從法律角度來看問題,我開始覺得我站得住腳而且信心大增。從今年二月至今,從開始到調查、網友的反應、搜集證據、擬定策略、試圖自救、尋找媒體...我對於這整個事件的經歷和感想,大概都可以寫成一本書了!

  我很感謝支持我的文友,就算非親非故、就算素未謀面,你們相信我並認同我的理念,願意在關鍵時刻站出來,雖然很艱難,我面對的是一個死不認錯商業官僚的大財團,但在這場網路文學革命中,你們都沒有缺席,陪我一起,寫下歷史!


來看看,Yahoo的網友多生氣!
http://w106.news.tpc.yahoo.com/article/url/d/a/080613/78/115cr.html

來看看,HiNet自己還有臉說!
http://times.hinet.net/times/article.do?newsid=1570245&option=recreation

來看看,媒體公民行動網也選入了這則新聞!
http://www.nccwatch.org.tw/news/20080615/22033

不管在任何平台發布的新聞,歡迎大家轉寄,以網路的力量逼迫中華電信正視這個侵權問題以及檢討他們不合理的機制!
braveheart 2008-07-05 09:26:16

中華電信只是針對它的付費使用者提供一項網路加值服務,
這項服務的目的是避免使用者透過他們的(網路)服務連結到一些限制級網站.

至於是哪些人連不進這個網站,其實也要釐清!

中華電信應該是錯在將情色與色情混淆吧~

版主回應
的確是有申裝服務的使用者無法連進這個網站
亦即目前有二十幾萬用戶
每一用戶或許還代表2-4人(例如家庭共用電腦)
平均推算下來至少有六十萬人連不進這個網站
問題在於,這些人連知的權利都沒有
2008-07-06 10:18:09
水手 2008-06-25 21:05:53

大力給你加油!!
挺你!!

羅莎 2008-06-23 09:42:22

繼續來「讚聲」.....我們都愛「姬」啦!

版主回應
我也愛妳呦~ 2008-06-23 20:1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