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6-26 23:47:08方正平

【完整的言論自由─人民廣場的真諦】fresh


一場歷時三個月的群眾抗爭事件,居然比不上柯賜海一人的新聞版面,你能相信嗎?

中央黨部前記者來來去去,媒體居然可以把人民廣場上的人群當作是隱形人。

這個世上明明發生過的事,或正在發生的事,如果沒有被媒體報導,那這件事算不算發生過?我們正在見證新一代的言論箝制運作方式。

是的,台灣人確實可以暢所欲言,但是,沒人甩你,除非你是Somebody。

如果你是Somebody,如茜姐,你的節目只能在各家電視台間搬來搬去。不過,再不久也可以封殺他了,因為:黨政軍退出媒體,只能由阿扁操控。一邊給廣告,一邊抽銀根;現在更惡劣了,除了靠官股去指派鷹爪任任經理人外,直接在頻道許可證上刁難。少數仍然存活的樣板,就封他們為『統媒』,這樣,不管這些反對者說什麼,都可以醜化他們!

你如果只是個Nobody,你默默付出,拉了一群人來抗爭,想要上個新聞版面,抱歉得很,得先依集會遊行法申請,如果忤逆當道,自然有各種方法整治你。至少,當你向牠申請時,牠就顯得高你一等,因為:老子就是高你一等,老子可以管你。政府是人民的公僕,那是留在公民課本中騙人的話。

百分百言論自由,就是如下這段話:

人民有權以各種形式表達意見,不得受任何法令限制。不管你是匿名或具名。當人們想說時就說,不想說時,也沒人可以強迫他說。如果你認為我說的違法,等我說完了才能抓我。


人民廣場的真諦,就是

我們不只要敦促國會修改集會遊行法,讓人民可暢所欲言,我們更要利用網際網路把訊息傳遞出去


唯有這樣,台灣才能喚回民進黨先賢所追求的百分百言論自由。大家一起來人民廣場吧!

方正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