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蕭玉芬
曾在中小企業擔任人資中階主管,
工作要務之一就是招募。
但在資源有限的中小企業裏,
缺乏完整的組織分工與職務規劃,
規章制度也談不上完善,
對於招募來的新進人員也沒有一套辦法
可以讓新人了解他所從事的工作目的、
目標、方法、技術為何,就把他「塞」到工作裏了,
時常讓身為人資的我感到愧疚,
因為人力資源工作者的五大任務:
選、用、留、育、識,「選」和「育」同等重要。
常看到主管急於在三個月的試用期限內,
不斷的「用」新人,
把可以讓他作的事趕快給他自行摸索作,
新人在尚不了解公司細部狀況與主管“脾胃”之下,
為了能平安度過這三個月,
就會朝向「蕭規曹隨」的做法。
我曾看過一位年資已經十五年的主管
把年度檢討會議的規劃工作交給初來乍到的新人,
新人也很認真認份,
把這位主管過去5~10年規劃過的歷史資料
都拿出來研究參考,
然後按照先前的模式
在限期之內編出了當年的計劃。
結果,該主管相當不高興的找我抱怨,
抱怨新人素質不好、沒有改善創新的能力。
也許是「試用期」這三個字用錯了,
讓主管深怕自己找了個不能用的人進來,
所以只知用人,卻忽略了教育與訓練。
教育的目的在於「使知」、「使願」,
著重啟發;而訓練的作用
是在於「使能」、「使行」,著重知能。
如果將「試用期」正名為「教育訓練期」,
主管才不會疏忽了自己對新員工
分派與教導的責任與使命,
而且陷入「昨是今非」的自我矛盾。
孔子有云:「不教而殺謂之虐」是「四惡」之首。
當主管的可別掉以輕心作了個大惡人,
那就別怪你自己的部屬
老是工作起來「忙」、「茫」、「盲」。
(作者為卓信財稅管理顧問有限公司資深經理)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mar/3/today-work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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