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5-12 08:49:39 若無

別只「用」不「教」

 

 
 

文/蕭玉芬

曾在中小企業擔任人資中階主管,

工作要務之一就是招募。

但在資源有限的中小企業裏,

缺乏完整的組織分工與職務規劃,

規章制度也談不上完善,

對於招募來的新進人員也沒有一套辦法

可以讓新人了解他所從事的工作目的、

目標、方法、技術為何,就把他「塞」到工作裏了,

時常讓身為人資的我感到愧疚,

因為人力資源工作者的五大任務:

選、用、留、育、識,「選」和「育」同等重要。

常看到主管急於在三個月的試用期限內,

不斷的「用」新人,

把可以讓他作的事趕快給他自行摸索作,

新人在尚不了解公司細部狀況與主管“脾胃”之下,

為了能平安度過這三個月,

就會朝向「蕭規曹隨」的做法。

我曾看過一位年資已經十五年的主管

把年度檢討會議的規劃工作交給初來乍到的新人,

新人也很認真認份,

把這位主管過去5~10年規劃過的歷史資料

都拿出來研究參考,

然後按照先前的模式

在限期之內編出了當年的計劃。

結果,該主管相當不高興的找我抱怨,

抱怨新人素質不好、沒有改善創新的能力。

也許是「試用期」這三個字用錯了,

讓主管深怕自己找了個不能用的人進來,

所以只知用人,卻忽略了教育與訓練。

教育的目的在於「使知」、「使願」,

著重啟發;而訓練的作用

是在於「使能」、「使行」,著重知能。

如果將「試用期」正名為「教育訓練期」,

主管才不會疏忽了自己對新員工

分派與教導的責任與使命,

而且陷入「昨是今非」的自我矛盾。

孔子有云:「不教而殺謂之虐」是「四惡」之首。

當主管的可別掉以輕心作了個大惡人,

那就別怪你自己的部屬

老是工作起來「忙」、「茫」、「盲」。

(作者為卓信財稅管理顧問有限公司資深經理)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mar/3/today-work1.htm

 

(悄悄話) 2011-05-12 17:3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