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12-20 00:28:47西莉亞

別人的委屈都不是委屈(轉貼)



人其實是很自私的,有許多人性的弱點,常被當成常態看待。每個人都在不自覺地觸犯這些弱點,傷了別人卻不自知。最常犯的就是當別人為了一件所謂的「小事」而火冒三丈,甚至情緒激動時,自己卻在旁邊勸他「不過是件小事嘛!有什麼好在意的?」每個人在乎的事情不一樣,所以當別人感到不爽時,自己卻覺得沒什麼,甚至還故作世故豁達狀,要別人不要在乎那「一點點小事」,好像別人在乎了就是幼稚、不成熟。


什麼是小事?什麼是大事?把人毆打到住院縫二十針,和上廁所不關門,哪一樣是大事?相信所有的人都會選前者。但是,根據統計,因為配偶犯了重大刑案而離婚的比例,遠遠低於因為配偶衛生習慣、生活習慣不良而離婚的比例。上廁所不關門不沖掉馬桶裡的排洩物,是不是大事?吃飯時不閉上嘴巴,吃得吱吱喳喳、杯盤狼籍、一個星期不洗澡是不是大事?相信大家都會為了後面的這些「小事」而感到無法忍受,殺人搶劫反而你還會替對方想想「由」。為了上廁所關不關門的事而離婚,難道就是可笑的小事嗎?如果是我,與我同住的人只要衣服隨手亂掛在椅背上的習慣不改掉,我就會崩潰,那就是大事。


所以當朋友抓狂地敘述誰無知、誰噁心、誰讓他不爽時,我絕對不會叫他「看開一點」,我覺得那是很殘忍的「安慰」,不能忍受就是不能忍受,人家已經很氣憤了,還叫別人看開一點,這是什麼無意義的屁話?「那是小事啦,別太在意」這句話,翻譯出來的真心話就是:「你難過是你家的事,我就不會在乎這一點小事,你瞧我多麼豁達,尊敬我吧!」標準的把自己的高傲建築在別人的痛苦之上。


每個人都有在乎的事,也許別人所說的,真的是你不在乎的事,比方說有人抱怨家人一星期不洗澡,偏偏你就是一個月不洗澡的那種人,你當然會說「那有什麼好在意的,都是一家人,互相體諒啦!」那你是很真心的,但是卻忽略了別人的感受。
要聽對方抱怨,聲稱自己是對方的好朋友,聽了之後卻又笑別人為這點小事而抱怨的,才是最自私殘酷的人。你要不就別聽,直接說自己沒時間聽,都比說要聽卻又說風涼話好得多、善良得多。至少,不是那麼偽善。


倪匡曾有篇散文中說過一段小故事,有朋友三更半夜打電話給倪匡,原來是這位朋友在跟人吵架,要倪匡來「主持公道」,倪匡說「我不去」,朋友很生氣,認為「你是我朋友,怎能不來幫我主持公道?」倪匡說正因為是你朋友,要我三更半夜去挺你,我會去;要主持公道,請找律師。


這是我最欣賞的一段話!若是真的講義氣的朋友,我也不會管他/她是對或錯、是大事或小事,反正是挺到底,要講正義公理,那是私下慢慢講的事情,朋友與人起衝突或感到委屈的當場,先幫朋友再說。我認為這是作朋友很重要的原則,萬一朋友是爛人,老是做爛事要把你扯下水呢?那只有一個原因,就是你自己也是爛人,才會有爛人朋友。


所以,當我向你訴苦的時候,記得別再說我無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