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1-07 11:22:06異獸人
澳門議會通過23條國家安全法草案
澳門議會通過23條國家安全法草案
更新日期:
2009/01/06 00:05
(中央社記者張謙香港5日電)澳門立法會今天晚上以懸殊比數原則性通過就基本法第23條起草的維護國家安全法草案,細節條文將交由立法會專責組委員會研究。
香港電台今晚發自澳門的報導表示,澳門立法會以25票贊成、2票反對、1票棄權,原則性通過就23條起草的草案。
報導引述投反對票的議員吳國昌及區錦新批評說,該草案立法過程倉卒,且部分條文的定義存在灰色地帶。
澳門和香港基本法第23條同樣規定特別行政區政府須立法禁止叛國、竊取國家機密等罪行。
澳門特區政府提出的相關草案總共有15條,當中建議針對8個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進行規範管理,刑罰最重的是叛國、分裂國家和顛覆中央人民政府等,刑罰是15至25年有期徒刑。
2003年,香港特區政府曾經因為進行有關立法而觸發50萬人上街抗議,結果擱置立法至今。
澳門特區政府幾個月前提出相關草案,且在制訂草案後諮詢公眾意見,諮詢期由去年10月22日至11月30日,其後根據意見對草案做出少許修正。
在諮詢期間,除了澳門少數民主派及香港民主派提出反對外,澳門大多數民眾沒有太大反彈。
香港民主派相信,澳門進行相關立法後,未來香港特區政府恐怕也會重新為基本法第23條進行立法。
香港特區政府則表示,目前最重要的工作是處理經濟問題,現階段沒有計畫為23條展開立法工作。98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