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1-22 00:04:33麻油酥

陰溝裡翻船?

羞辱可以救人?
大約十年前參加一位將軍的告別儀式,他是外祖父的好朋友。在告別式現場拿到程序單,我注意到在生平介紹中敘述一段不可思議的經歷:這位將軍以前排斥任何宗教,認為都是騙人的。一次特別的機會聽到大衛與拔示巴的故事,縱然當時他還不清楚聖經內容為何,當場就決定做基督徒。其實,為國家奮鬥一生,也看盡人生百態,他卻尋找不到”公義”,當他看到神如何教訓大衛時,活生生地”天子犯罪與庶民同”真正出現在神的國度中,他懾服了!也當場做了人生的重大決定。

依照人的邏輯,神的旨意很不合理:大衛性醜聞的羞辱救了我一位長輩的生命。然而,羞辱真的可以救人?確實如此,聖經中類似的邏輯還從舊約一直延續到新約。

創四章提到兩家族:該隱家族與塞特家族。該隱家族才華洋溢,成就非凡,但個人偏行己路,神完全不紀念其在世年歲,最後該隱家族完全從地球消失!聖經更指出該隱是屬那惡者(約ㄧ3:12)。相對地,塞特家族生活平凡,神卻逐一紀念紀念他們在世年歲,還讓其後裔挪亞重新開始人類的歷史,今天的我們都屬於塞特家族。

”人子”(即亞當之子)在舊約早期歷史中是個善變、軟弱不堪的角色,從蓋巴別塔的驕傲到軟弱需要扶持(詩80:17),”人子”完全是個泛泛之稱。以色列亡國後,”人子”價值卻鹹魚翻身,但以理書七章時提到”人子”反而為神國的重要人物、人類的希望,此處的”人子”就是耶穌。神刻意用軟弱的人來拯救世人,反諷人類弱肉強食的文化。"軟弱的變為剛強,剛強的反為軟弱"才是神的大能。

耶穌以吃肉喝血來描述我們與祂的關係,以色列傳統是絕不吃血,連牛肉與羊肉都放血直到肉色變白,才能烹調。耶穌似乎有意找碴,專挑吃血這種令猶太人難堪的話題,以致當時許多人無法接受而離開(約6:60)。今天,這卻是基督徒每天要做的事,紀念自己與耶穌的關係。

“十字架”是羅馬帝國時期的刑具,與手鐐腳銬一樣都是罪犯的象徵。耶穌卻反轉十字架的意義,成為救贖的光榮記號。又一次神翻轉人類的價值觀!


---------匠人所棄的石頭,已經做了房角的頭塊石頭(彼前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