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2-17 17:27:34碧沙閣主

碧沙閣2008思維聲明


 

 

 

針對近來輿論所呈現之靜態思維所構成之偏差論點,

 

本人聲明如下:

 

 

一、                審前羈押的必要性考慮不僅僅是嫌犯犯行所觸及刑責之輕重與否而已, 尚需考量若其未被持續拘束自由所可能造成之社會傷害 單獨基於法治正義考量下之無罪推定主義, 思維謬誤的本質, 不僅片斷地將犯行靜止於過去時空與可能犯行排除於現在和審前未來時空之外而混為一談, 並將起訴與審判思維侷限於不可分割之政治穩定與社會安全等相關思維時空之外而自限於犯行時空與純推理時空之內

 

二、                房地產價格欲維持於泡沫經濟前高度, 其經濟思維之謬誤所在, 不僅無視於經濟大環境新環轉動與可能購屋者現時價值觀改變之現在時空, 並且欲以現在的計劃經濟力將過去由自由經濟力所堆積而成之泡沫房價水平定住不變以維持銀行過去之授信標準。 廣大消費者的未來信心乃立基於現在政府當局對於可能消費者未來滿足點之先判政策的落實。

 

三、                錯誤與正確思維之差別, 乃在於思維者與思維對象是否產生時空相應以及是否察覺思維空間之動態存在

 

 

 

碧沙閣主  2008.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