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01 21:51:17catzoo

105年樂器一批交文化處保管

10518日下午,保管人將(北源國小向康樂國小借來給南樂聚英社員練習的)南管樂器,全數完整帶到台東縣文化處(演藝廳地下樓儲藏室),交由惠君小姐與替代役點收。

緣由是;民國八十九年(20009月,為薪傳南樂,台東縣閩南音樂聚英社向台東縣政府教育局建議,指定「康樂國小」傳習與推廣南樂,成立「康樂國小南樂社」,除與本社同樣聘請南管樂師 陳榮茂老師教學,也運用同次傳習補助經費購置南管樂器一批供小學社團使用,由康樂國小音樂教室保管,也列入學校財產。

在民國九十一年(2002)因經費與師資無力後繼,「康樂國小南樂社」結束。

……這批南管樂器在時空更迭中,有的被棄置角落蒙塵,有的則破損斷線......直至民國九十八年(2009-本社體認到每一成員都有充分練習樂器的必要,想借回使用卻苦無途徑。

民國一百年(2011)社團理事長透過關係親往詢問,康樂國小樂意借出以利文化傳承,但顧忌[公家單位物品不得出借私人社團]規定而不果。當時(理事長所屬的)北源國小 黃子誠校長得知,肯定文化傳承工作迫在眉睫,毅然協助-以北源國小名義向康樂國小借南管樂器,理事長在儘可能的修復後,供社員練習使用。並與康樂國小約定每年辦理續借一次。

(:這批樂器原先就是為同一個傳承計畫所購,它們也已經超過財產保存期限-南管樂器本應在傳習文化上物盡其用,而事實我們也都這麼做了!可是,由於害怕觸犯財產保管的相關規定而擔責,使用變得名不正言不順......更使人憂慮的是,若有一天財產所屬單位康樂國小更換負責人,依法"處理"公開標售或收回保管;或是北源國小換校長換主任難以再幫都可能使樂器無法用在傳習南管上,或是再次蒙塵。)

幸好10310/3 鍾青柏處長再度蒞臨後,商請教育處調撥康樂國小南管樂器到文化處,再供社團練習使用。而合和藝苑 吳素霞老師聽聞館裡樂器缺絃的事,還立刻主動將手邊還有的線,分出來寄給我們,真的非常感謝 !

可惜的是;每年申借一次的行政工作,對社團形成負擔,無奈之下,只好悉數將樂器先交到文化出保管。

但願這些(歷經周折的)樂器,能很快、且安然地,回到勤奮學習的南管人手上。也願樂神庇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