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1-22 06:13:53米大亞。

體驗。

酒店,
我終於知道那是什麼地方,
讓人買醉買快樂的地方。

連著兩天,
我雖然不是小姐,
也不是公關,
卻在酒店裡待了兩個晚上。

認識的人,
說不上好,
也稱不上壞。

只能說,
朋友。

該做的,
我還是會做,
不該嘗試的,
說不會就是不會。

這是我的原則,
也是我不變的定律。

上一篇:也太多了吧!!

下一篇:煙勳妝。

♥白妞妞♥ 2007-11-23 08:10:40

是阿
他悶不就是如此
他悶會變
但我悶卻不會變

版主回應
嗯嗯,
我知道,
但誰叫阿健這麼帥!!

哈哈~~
2007-11-24 14:4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