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湖3歲女童小燈泡慘遭斷頭殺害,凶手王景玉二審判無期徒刑,逃過死刑,引起熱議。一名男網友事後在臉書發文,表達若是自己的孩子遇到這種事會如何處理,一番心聲吸引近萬網友按讚留言,不少爸媽看了都感嘆「說真的,孩子都這樣了,我還有什麼好在乎的」。
2016年3月,女童「小燈泡」遭凶手王景玉持菜刀割下頭顱慘死,一審經鑑定認為王景玉罹患思覺失調症,依照兩公約法規定,未判死刑處無期徒刑,昨(3日)二審,高院宣判維持一審判決。而合議庭庭長謝靜慧宣讀完判決理由後,還好聲勉勵王景玉,「希望你有病識感,要吃藥才會健康,自己要努力,知道嗎?」律師團認為王景玉遭判無期徒刑,再接受治療改善病情,出獄後已近70歲,應不致於有再危害社會的可能。
二審仍逃過死刑,判決結果令各界譁然,一名男網友事後在臉書社團「爆怨公社」發文,表示看完小燈泡的案子,心中有些感觸,「說真的今天若我的小孩被人如此對待,兇手卻不用死刑,那麼,乾脆我殺了你,反正司法會判免死...」他表示,殺了人只要在法庭上流眼淚,就可以不用死刑,那倒不如幫兒女報仇,反正也會被判免死。
不少父母感嘆,「真的,說我鄉愿也沒關係。孩子被這樣了,我還有什麼好在乎的」、「一起死的心都有了」、「我也是,不要跟我說什麼冷靜...在那個時候我沒辦法冷靜看著你殺了我的孩子還能靠大家的納稅錢活下來」、「我是有小孩的爸爸,我會直接處理掉兇手,反正我也是可教化」、「先殺了他再說,總比幾年後,又放出來害死更多人」、「看到這種結果,乾脆同歸於盡吧。」一席話吸引近萬網友按讚留言,瞬間被推爆。
而替凶嫌辯護的律師黃致豪日前接受節目專訪時表示,當外界都在譴責凶手應受到該有的懲罰,對辯護律師來說,「不會因被告的社會經濟地位、罪刑是否重大,決定要不要辯護,而是基於被告需不需要律師的協助」,他補充,整個社會本來就有許多不可預測的風險,可能是隨機殺人、八仙塵爆或是東星大樓倒塌,「當我們認為這個風險其實是根本來講沒有辦法去規避、或者永遠有存在的可能性的時候,死刑真的是唯一的解方嗎?」盼大眾以不同立場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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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自: https://tw.news.yahoo.com/%E8%8B%A5%E6%88%91%E5%B0%8F%E5%AD%A9%E8%A2%AB-%E5%B0%8F%E7%87%88%E6%B3%A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