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8-06 22:21:57伏特加的酸檸檬

房客

房客,是付錢享受金額的範圍

夫妻,是付出全心全意築起共有的幸福

使用者付費,我聽進去了

房客應有的義務,我也都懂了

我的幸福,是夫妻,不是房客。

租約到期,一拍兩散,清楚劃分,儼然速食愛情

我的幸福租約到什麼時候?

如果幸福也有時間,那麼一個人的幸福就是永遠

因為自己的終點就是天堂,自己的時間自己掌控

我負起責任承擔這份結果,但幸福這條路,我只跟我的丈夫(另一半)一起牽手走完。

妳/你真的很愛很愛自己的另一半嗎?

還是只是房客與房東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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