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6-18 15:49:32林先生0960-783870

為什麼原諒丈夫 卻不原諒小三?

通姦罪往往被當成元配懲罰另一半、做為情感報復的工具。但實質上,通姦罪更是維護父權家庭的法律,女性比男性更可能成為通姦罪的受害者。

近來有不少關於是否廢除刑法「通姦罪」的討論。有趣的是,這些討論的焦點,總是環繞著一種女人——被先生背叛的元配。

通姦罪只涉及一種女人的權益嗎?

廢除通姦罪一直很困難,主要的原因,是這條法律一直被許多人認為可以保障女性。然而,晚近的研究讓我們看到,女性比男性更可能成為這條法律的受害者——女性第三者,以及外遇妻,皆比男性第三者與外遇丈夫,更可能被起訴與定罪。

為什麼有那麼多妻子選擇原諒外遇的先生,卻不原諒第三者?

從統計數字來看,在台灣,通姦罪除了成為先生懲罰外遇妻的法律工具外,另一方面,它更成了已婚女人用來處罰「膽敢」和她爭奪老公的外面女人的利器。

仔細拆解,這個看似維持性別平等的法律,它實質上維護的是一個非常父權的家庭秩序:無論是男人借用刑法手刃淫婦,或是婚姻內的大老婆懲罰意圖篡位的「小三」。

在婚姻修法的議題上,婦女團體長期扮演為弱勢老婆爭取權益的角色。這主要是因為台灣早期的婚姻法規不公,許多離婚女性無法平等地爭取到財產分配權以及子女監護權。

然而,女人是多元的,弱勢者的身分也不斷變動。隨著離婚率愈來愈高,婚姻法規的修法逐漸平權化時,此時此刻,這些關於通姦罪存廢的討論氛圍,持續將另兩種女人「他者化」,相當令人不安。

女人難為女人的法律

如果通姦罪存廢的焦點永遠放在元配,或只能透過說服「元配」而取得民意支持時,第三者,很自然地會被簡化成邪惡的壞女人。http://www.cw.com.tw/article/article.action?id=50484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