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3-22 16:14:23littlefish

心有悽悽焉!

昨天在蘋果妹的部落格,看到了這篇文章,實在是心有悽悽焉~

現在實在是太多只會生不會教的父母親啊!

沒教養的小朋友滿街跑,做任何事都只以自己優先,完全不考慮別人的感受。

好手好腳的也不工作,要不就是吃不了苦,學不會等待。

什麼都是別人的錯,自己一點責任也沒。

唉~以後這些都有可能成為嚴重的社會問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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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婦的怒氣

 

 

前天愛爺問我說,為什麼不當小學老師,這可是一份好工作,1年放假三個月,賺錢不用交稅,4點就下班,總比你現在半夜11點半還在公司忙得不可開交要好。
 

原來包括愛爺 都會有 老師是好工作的想法!那其他一般老人更不用說了!怪不得我們這些女記…………個個都還是待售的情況,尤其是水果店的女店員,實在很難銷出去。


 



此刻我想起了網友虹荳秉寫過的一篇《死小孩效應》,學了虹荳秉的口氣,跟愛爺說,我怕碰到死小孩與死小孩的父母,以我的個性碰到難教死小孩,我一定會一巴掌就轟下去。

然後接下來就被一些自以為是的父母告,覺得自家小孩棒到不得了,家教好到一個不行,例如明明是小孩栽贓人家的做法,卻父母驕傲的拿來說嘴,認為自家的小孩在耍寶。

一定是老師你的錯,絕不會是我們家小孩的錯。





若是我被這種父母一狀告到教師會、教育局、投訴水果店,然後不適任教師解聘,那我不就身敗名裂,衰到死了嗎?

因此,我決定棄掛著正字標記的好媳婦最佳職業,朝向一支筆可以殺死很多人的壞女人工前邁進,轉行從記
………..者工作。
 

至少幹記………者,不用面對死小孩與死小孩的父母。
 

古早以前我跑的部會,有所謂的記者聯誼會2天一夜的參訪行程,有些同業覺得不賺白不賺,就當做是旅遊行程,老公、小孩一併帶著去。有一個同業的小孩,就是標準的死孩子,那個才3歲的小孩,就讓人十分討厭。

其實很少有年紀那麼小的小孩,就讓我覺得很討厭,一般 1-5歲的小孩都是很好玩與很可愛的。
 

他在遊覽車上跑來跑去、餐廳也一樣,人家不好意思說,就說他好活潑喔!要小心不要撞到了,結果話沒有說完時,小孩就跌倒哭的像是山豬嚎叫一般,他媽也不管,就放著小孩一直哭,要不是礙於以後我們得天天一起跑新聞的情況下,我真想一掌打下去。
 

隔天一早,還不斷的去自助餐檯上,拿著麵包,在盤子上堆得像座小山一樣,不見他老母出聲阻止。
 

剛好我與他們夫妻坐同桌,我看不過去就說:「他怎麼拿了都不吃,堆那麼高,等下你怎麼吃得完。」他媽頭也不抬的就說:「他剛剛喝了一罐奶奶吃不下,就我也快吃不下了。」
 

啥!吃不下你幹嘛不阻止你小孩不斷去搬食物呢?這是浪費耶!最後那些麵包,也不見他們夫妻拿走,就讓服務生撤下,最後一定是倒掉。
 

前幾天去看舞台劇,看到一個很有趣的事,就是一般來說表演剛開始是暗場,現在工作人員與表演單位人員,請這些遲到的觀眾暫等一下過一會兒依照樓層,再放人進去。
 

一個全身上下都是名牌的貴婦人,帶著小孩也要來看表演,而他們遲到了10多分鐘,館方人員請他們先等下,結果全身名牌的貴婦人,板著臉對著館方的人員不悅的說,幹嘛不讓我們進去,票上又沒有寫說,遲到不能進去,我現在就要進去!不斷的吵著她要進去。
 

館方人員翻到票背面說比著後面的一行字指說:「遲到觀眾,請依館方工作人員帶領指示下入場」,白紙黑字塞住貴婦人的嘴,之後才不再吵。

我看了看就在想,她手中牽的小孩以後會不會有樣學樣?
 

上周日我去帶著Janus去大賣場買他的學用品,一般來說通常在賣場的腳踏車區或者玩具區,死小孩最多的集中站。因為很多父母把小孩帶進賣場後,就不管了。果不其然,就有一對死小孩兄妹就騎車賣場的腳踏車在橫衝直撞,還一直叫人家借過。
 

我很不高興的跟那個小女孩說,這是賣場不是遊樂場,我為什麼要借你過,你車子停好,不然我叫賣場的人來。那女孩,車子一扔就跑了,這是什麼教育呀!

接下來又有一對兄妹,從賣架上取下搖搖車在賣場玩。我一樣罵那小孩說這是賣場不是遊樂場,那女孩就跟他哥哥說,哥哥罵了一句話,意思是說關你屁事的意思。
 

接下來又從籃球架上取下球,跟他妹妹扔起球來,結果打到一個太太,那小男孩立即轉身,裝做沒事的樣子。 

那 太太叫說誰扔的,我比了比那對兄妹,那婦人就罵那男孩,叫他向她道歉。
 

他父母親探頭看一看,沒有說什麼話,又繼續躺在賣場按摩椅中,享受他們的免費按摩時間。天下就有這種父母!我跟幫我推車的Janus說,賣場的東西不是我們的,不可以拿下來玩,想玩就買回家玩,你以後如果這樣做,我就一掌劈死你。
 

當然,以雙J而言,絕不可能如此,因為基本上,我是不會放任他們這樣做的。其實,現在死小孩很多,多是父母放縱有關,我想這些死小孩效應,最後一定會報應在父母身上。
 

最近發現路見不平就出聲,插隊我會靠北的情況愈來愈頻繁,小孩亂扔垃圾,我也會當著人家父母的面,跟小朋友說,這不是垃圾桶,請不要扔在此。

根本一整個就是歐巴桑的行徑了。
 

昨天有一個小白,來我格裡留言白痴,跟我玩筆戰,拜託,我天天在玩文字遊戲,你玩得過我,還罵我說我在打嘴砲,我的工作本來就是靠1支筆與打嘴砲才能過活呀!
 

不過,我居然叫他不要學我,浪費時間在這裡學人家打嘴砲,多花點時間去學習技能,儲備自己未來在職場的競爭能力才是。不要到時找不到工作,又窩在家中當米蟲給父母養。

不知那小孩知不知道我的用心良苦啊!

我最近也在反省我自己,我這樣苦口婆心勸這些死小孩,看來我應該也到了那種歐巴桑好管閒事的年齡了。

 

以上圖文來源:蘋果妹的歌舞場http://www.wretch.cc/blog/clinaer/183924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