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地下水水量約佔全球淡水水量的25%,且是地表水水量的33倍 ?

 

在全球總水量中,鹹水的海洋就佔了97%以上,偏遠而難以利用的兩極冰帽及冰川約佔2%,其餘不到1%才是人類可取用的水資源,而其中地下水的貯存總量居冠(如下表)。由於地面可用的水源有限,分布又不均,有的地區水資源豐富,有的地區貧乏,為了滿足日益增加的農業、工業用水及自來水的需求量,除了利用水庫調節之外,地下水就成為人類日常用水的重要來源之一。在許多乾旱地區,地下水是主要或甚至是唯一的水資源。

水   體

水量 (萬億噸)

佔全部水量%

空氣中的水氣

13

0.001

地面水

海洋

1,320,000

97.2

內陸鹽湖與內陸海

104

0.008

淡水湖泊

125

0.01

淡水河川(平均)

1.25

0.0001

冰川及兩極冰冠

29,000

2.15

生物體內的水分

50

0.004

地下水

800公尺深度以上

4,200

0.31

800公尺深度以下

4,200

0.31

土壤中的懸浮水

67

0.005

(資料來源:歐陽嶠輝等,水資源利用與保育)

  台灣平均年降水量約為900億立方公尺,是全球平均值的三倍,乍看之下似乎不少;但是由於人口眾多,平均每人每年獲得年降水量只有4,290立方公尺,約是全球平均值的五分之一。這些降水量中,約有25%蒸發掉了,而由於台灣山高水急,有55%的降水量是直接流入海中而難以利用,實際能被我們利用的又更少了,根據經濟部水資源局統計,台灣地區每人每年可分配到的用水只有856立方公尺。聯合國以每人每年可分配到的水量為指標,將各國的水資源分為三個階層:水資源豐富國家、用水可慮國家及缺水國家,依照聯合國的標準,台灣是列為缺水國家第18名,排在我們之後的多為中東地區的沙漠國家。對照東亞鄰近地區,中國大陸及日本每人每年都分配到超過2,000立方公尺的水量而列為水資源豐富國家,台灣的水資源確實極為有限,因此相對地也就更仰賴地下水作為水源。

  台灣開發地下水的歷史可回溯至日據時代,大正初年(1910年代)民間已能用簡單的工具開鑿出深於100公尺的深井。到了1950年代,政府開始在各地大量開發地下水資源,台灣省政府甚至在民國47年成立地下水工程處,在各大平原地區探勘及鑿井取水,此後民間也大量起而效尤。一直以來農業用水都非常仰賴地下水,而從早期的民生及工業用水至近年來的養殖漁業,地下水也一直是重要的水源。

  民國82台灣地區用水總量估計約171億立方公尺,其中農業用水126.5億立方公尺佔最大量;生活用水與工業用水各佔27.7億與16.8億立方公尺(見下表)。這些用水中有71億立方公尺,近42%的量是抽用地下水,足見地下水在台灣水資源中的重要性。

年別 (民國)

70

75

80

81

82



灌 溉

137.08

123.71

103.32

103.03

87.13

養 殖

21.23

24.31

30.93

30.64

28.01

畜 牧

0.71

1.00

1.28

1.35

1.37

小 計

159.02

149.02

135.53

135.02

126.51

生 活 用 水

14.66

19.01

24.93

26.03

27.71

工 業 用 水

14.67

13.62

16.28

17.33

16.84

合  計

188.35

181.65

178.74

178.38

171.06

單位:億立方公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