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9-14 15:13:16°瞎瞎°

厚~~快抓狂了啦

最近我妹找到一份工作,是在五分埔賣衣服的正職,一個月薪水只有2萬而已,每天還要上十個小時的班,每個月還只能休四天,平均下來一個小時還不到100耶。這樣就算了,辛苦一點忍一忍,至少有工作做,但是,他們規定超多,一定要帶隱形眼鏡,又要化大濃妝,要穿高跟鞋,我妹戴隱形眼鏡戴到眼睛都紅了,穿高跟鞋穿到腳受傷,另一個正職還叫他妝要再濃一點。因為我妹腳受傷,今天帶他去上班,叫他穿布鞋,另一個正職還硬是要叫他拿證明來。(以下為個人發洩)哇你咧,你是老闆嗎,只不過是個正職而已,愛在那邊碎碎念,如果整店都跟你一樣化大濃妝,客人早就被嚇跑了啦,老闆又沒保保險,我妹職業傷害也沒得賠,還要受別人的白眼,不戴隱形眼鏡,不穿高跟鞋,就在那邊一直碎,都不知道在那邊碎什麼,明明是11點下班,每次都快拖那10幾20分鐘,又沒加班費,整個就是很差。要不是怕我妹又不去找工作,我真想叫我妹辭掉。更何況我們是給人家請來工作的,又不是他家的菲傭,管那麼多幹麼哦~我們這些工作者,也是有尊嚴,也需要自主性呀~~!
立 € 羽 2007-09-14 21:54:06

這.......是工作嗎??
我看對方是不是有種虐待人的想法啊
看來我現在比你妹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