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02-16 22:04:29CArmen

王力宏越洋發聲明澄清非同性戀者

2001/2/16 9:26:52 PM
今期《東方新地》大字標題指歌、影壇的新貴王力宏,原來是一名同性戀者。雖然力宏身在台灣,但仍越洋傳真了一份聲明給香港傳媒,澄清自己絕非同性戀者,還表示該雜誌不肯道歉的話,他將會採取法律行動。以下是力宏的聲明:

我剛剛讀過你們「2001.2.16」最新一期的雜誌報道,我認為你們的作法太過火了,你們不只出版了一篇植基於謊言與謠言的不實報道,你們甚至以更多謊言擴大它,例如指我常光顧一家我連聽都沒有聽過的酒吧。

我對你們感到相當失望,但是我相信你們會盡一切努力去糾正你們當初不負責的錯誤。

過去幾週來,我個人從未對有關Rosemary和Julie的這些過度渲染的報道作出任何回應,我從未接受任何電台、電視、報紙或雜誌的採訪,因為我深知道一切都被媒體誇大了,我拒絕再火上加油。

保留採取法律行動

然而這次不同,我必須立刻作出回應,這次比往常嚴重。你們的報道指控我是一個同性戀,而且你們認為同性戀是一種可恥的罪。我不是同性戀者,但是我尊重所有不同生活面向的人,沒有任何人或任何同性戀者需要忍受你們報道中反映出的預設偏見。

我從不想參與媒體炒作不實新聞以促銷銷量的遊戲,我只想做好一個藝人和音樂人的角色,我拒絕你們以損害我名譽的方式來促銷你們的雜誌。我希望你們能在下一期給我及我的歌迷一個首頁的道歉啟事,解釋你們的封面故事是完全沒有根據的穿鑿附會,否則我將採取法律行動。

誠摯的 王力宏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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