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9-16 16:49:52flyccblue

P.K.N.S. - L.C.A.

2004年8月的24號, 我向公司請了半天假和爸爸媽媽到雪蘭莪州土地發展局 (PKNS)。
8點鐘左右抵達, 大約11點鐘左右離開。
在這大約3個小時內, 簽了許多的文件。
踏出PKNS的門口時, 我已經擁有了人生中的第一間房屋單位。
到現在我還像是在夢中, 因為我還覺得不可思議的, 就這樣便擁有了第一間房屋。

不過購買這間房屋單位是一件不錯的經驗。因為它有別於一般買賣房屋的過程。

一般來說, 要買房屋是到房屋發展商的sales office觀看一些示範單位、聽聽sales man甜蜜的解說後,就選擇自己看中的單位, 然後付上訂金。只要簽下房屋買賣合約和得到銀行的貸款, 整個買賣房屋的過程就完畢。

然而由於我購買的那一間是屬於政府的Low Cost Apartment。所以過程會比較麻煩一些。

首先要向PKNS索取申請廉價房屋的表格, 填好個人資料後便呈上去。
接著是等待PKNS的官員評估你提供的資料是否符合申請資格。
如果符合條規與資格, 那麼PKNS便會發出信件要求你在某日到土地發展局進行抽籤活動。
這個時候完全是要看你當天的運氣。運氣好的話, 便能抽到你心目中的某層某間的房屋單位。
只有這個抽籤活動是比較特別的, 其他程序是一樣的, 如簽房屋買賣合約和銀行貸款。

原本我個人不是很有興趣這類的Low Cost Apartment, 再加上我認為本身的申請條件非常的勉強符合申請資格, 所以不要也吧!
然而負責這個房屋發展計畫的有關人士大力推薦再加上媽媽一直在耳邊嘮叨, 所以我勉為其難的把申請表格呈交上去。
(嘻! 其實我也看準了那一個地區在未來的日子將會很旺, 所以才‘勉為其難’的交上表格。)

申請能夠那麼容易的得到批准當然是有關人士在背後的幫忙啦!
不過也幸好沒有跟隨公司的香港旅行團, 不然我可沒有這麼多時間去處理這些瑣碎的文件。

不過以後用錢就少了些自由度, 不能夠隨便亂花錢。
因為身上背負著15年的房屋貸款這筆債。唉!

(根據我探聽回來的消息, 那個地區的Apartment出租價錢是大約RM500一個月, 而我供給銀行才只不過大約RM300一個月。那麼說… … 呵呵! )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