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石岡黃氏宗祠---黃氏族親的校友們
20年前,曾來台中石岡此一黃氏宗祠拜訪,獲贈族譜一冊,方才得以編寫黃氏校友們赴日的求學經緯,以及返台之後的發展故事。
順路經過再次前來表示感謝,要是沒有各位校友後代的鼎力相助,當初就沒有此一本《同志社台灣校友流芳錄》的撰寫動機。
校友會甚少缺席的個人,熟悉老校友們的掌故,不敢說是天選之人但自認是撰寫同志社台灣校友史的不二人選,此一冊子也成了台灣唯一的“半部”日據時期台灣學生赴日的求學史。
日據時期,曾往滿州國任職於長春法政大學的黃演淮(昭2中、昭8大法),返台後無緣馬上投入法律此一熟悉的職業與堪任的職位,可能之前曾在日本帝國控制下的大學任教之故。
另一位同屬本省人的陳茂源校友(大9中),東京帝大畢業後曾在日本內地(內弟非妻舅?)擔任過司法官,光復後雖也進入到台大法律系從事教職,但一直僅能教授非法律系的商法課程。
已有過法學教育的嚴格訓練,甚至親自從事過教職、法務的本島人,未獲得該有的重視與應有的待遇,會被放置在邊角位置的他們以某種意義來說,可推想該與戰後的台灣整體政治環境有關。
(畫家紀宗仁的夫人玉鶴女士是我的小姑姑,當年她讀的新娘學校校長黃演淮即是同志社的老校友)
你說中華民國法律與滿洲國或日本的法律不同?嘿嘿!它們不都是屬於大陸法的系統,同樣是參考別國(德國)法律成分極高的情況,應該說是對人、對事,而不對法的吧?總之”底細相仝(té-sè sio-kāng)線路無仝(suànn-lōo bô kāng)雖然知其底,畢竟仍要觀其言、察其行、方識其人。要說遺憾也是莫可奈何的事情!
(石岡土牛的客家大院)
外來學術知識的在地化,可要等到政治氛圍與追求知識的自由度和自信心達及某個程度後,方才有其百家爭鳴揮灑自如的空間。
(石岡大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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