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9-16 03:43:05Captain Wang

最後任務-1997前進釣魚台-訓練籌劃-2

日本右翼團體【青年社】1996年7月份在釣魚台島上設立了燈塔,引發了當年全球華人的保釣怒潮;接下來海內、外諸多保釣團體數次以漁船企圖搶灘登陸釣島均以失敗告終,9月份香港保釣人士陳毓祥甚至於保釣活動中不幸身亡;而這些活動的首要目的都是針對這個燈塔-這個我們想要扳倒的主要目標。
【圖、日人設立燈塔與國旗看板-取自TVBS電視新聞畫面】
曾有人也提出不同的意見,認為海上孤島的一個燈塔,其實是一個指引航向的信標,是海上航行朋友的安全保障,我們為什麼要將之拆毀?
【圖、1997/5/26保釣行動圖示-取自美西華文報紙-世界日報】

就當時國際現實狀況而言,當時的釣魚台是处於一個爭議中的狀態,我們與日本都強烈主張該島為屬於自己的領土。而自1970年代以來,日本人無時無刻不想將之侵占,但理屈心虛而不敢冒大不諱,大張旗鼓的強佔;我們又因為國力強弱現實的壓力,無法強而有力的將钓岛取回,這個議題就一直被刻意的”迴避與擱置”,以”保持現狀”,而迴避與擱置確實也是沒辦法之中的辦法。
【圖、日人企圖形成有效管制報導-取自美西華文報紙-正報】
然而日本右翼團體【青年社】設立的這個燈塔,卻是明顯的打破現狀,企圖以”實際進駐”(具有實質建設、經營),法理上形成日本的”實質佔有”。若干年後,中、日雙方再爭論釣魚台問題時,日本的實質佔有就會是一項國際法上強而有力的證據;這就比如你家有幢房子(或許某些證件不全,但確是你家的)沒人居住,然後有個外人花點錢裝修一下直接就搬進去了,這一住幾十年你也不聞不問,不攆不趕,那麼在一特定年限後,就法理上可能就是他的了。所以我們對日本人設燈塔的事件必須抗議,這個燈塔也必須拆除。1997前進釣魚台行動當然也是把它當成首要摧毀目標。

經過計算及判斷,我們認為在空降人員登島著陸後,到日本自衛隊人員登島制止我們,應該有20~30分鐘的時間讓我們幹掉這個目標,算算時間是非常緊迫的,必需要有個詳實有效的摧毀燈塔方案;

大家絞盡腦汁、什麼點子都拿出來反覆討論(甚至有用C-4炸藥的,太危險,別把飛機炸了,也不見得能過機場安檢,有點像恐怖份子;否決!),最終得出的最佳安排是:上岛後一名隊員爬到燈塔頂端用繩索將塔頂綁缚,另一隊員用鎂粉包覆燈塔鐵腳燃燒,再用鋼鋸將燈塔鐵腳鋸斷(來不及就用大鐵鎚砸),如此只要解決兩支鐵腳,再由隊員用繩索將燈塔拉倒。
【圖、鋸燈塔角鋼練習-左起李衛華、王仲年】
好了!方案出來了,空降人員也一起動起來,除了積極的練習跳傘之外,每天還得練習鋸角鋼(80mmX80mm的直角鋼架);
【圖、燒燈塔角鋼練習-林翼,地點為魯國明家後院】
魯國明、張國灝、林翼他們則在魯國明他家院子裡不斷的搞然燒、弄爆破,這在美國可是違法的-公共安全,得研究出如何堆積、包覆、點燃,才能最有效的燒融的角鋼。
【圖、燒燈塔角鋼練習-林翼,地點為魯國明家後院】
我是機長,哈哈!可以偷懶不幹這些苦力活,就拿著碼表幫忙計時;寫到這裡,回想起當年我在讀秒,李衛華他們鋸的腦門都爆青筋的場面,好像又回到10年前那小小的Motel-6汽車旅館房間裡;那時,我好年輕,我們好年輕!
【圖、機長試試-雖不用我幹苦力活,也得嚐嚐隊員有多累】
minzi 2007-09-17 19:50:41

太好玩啦!革命人永远是年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