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5-18 00:02:49can

傘與他媽哥池

我不喜歡傘。

尤其是在大熱天的時候。

下雨天如果雨勢不大,而我又不是上班途中的話,我大多不會打傘。本來便不喜歡這種把自己藏在一些東西下面的感覺。當雨點灑在身上時,感覺是自然得難以致信,就像雨本來便應打在身上的。

而且,在香港又窄又人多的街道上打傘是很痛苦的事,我寧可走得輕輕鬆鬆,也不想閃閃避避。

早兩天去長洲看飄色巡遊,找了很久之後找到一個比較開揚的位置可以好好的拍照。在我前面坐著四五排人群,全都是一早「搬櫈仔霸位」的人。其實一開始已經有心理準備巡演正式開始時這些人全都會站起來,但位置尚算清楚,也就決定不再找其他地方。不料有些人不單站起來,還要打傘!我的天!當然長得矮矮的我便甚麼也看不到。在旁有兩個大概是攝影發燒友的男孩馬上爆出一句粗口:「X, 起身就唔好擔遮啦!」我心中那時正暗暗和應。

想起來,去其他地方旅遊,也沒有見過有地方的人像香港人般如此喜歡撐傘。尤其是女士們,香港的女人愛白愛得中了毒一般,夏天太陽一出來便得躲到傘下。一有戶外活動簡直是要了她們的命。可能我太不像女孩子(大概是從前的工作的關係),實在受不了有人大白天在我身旁撐傘,要嗎搽防曬戴帽不就行了嗎?熱便多喝點水吧。要知道傘是很佔空間的東西,你的一把傘可會令到他人很不方便(尤其是人多的地方)。我也是怕熱怕得要熱的人,但我寧可熱死,也不要撐傘。而且曬便不要出來,出來便不要怕曬。我曾有同學身患紅斑狼瘡,想享受陽光也不能。世界總是這樣子,資源錯配得不得了。

因為傘令我想起另一種我很討厭,而討厭的理由卻近乎無理的東西:他媽哥池。

記得他媽哥池剛剛流行時,我是頂點討厭這玩意兒。用遊戲機便可以養寵物,若是認真的養還可以,但太多人便是想試試不同情況下養出來的寵物會變成怎樣,於是便可以不餵它吃東西,或是刻意的做一些奇怪的事,來滿足自己的好奇心。

天啊,現在不是實驗時間吧!因為它沒有生命,所以便可以肆意的對待電子寵物,那你究竟是為了甚麼而養?為了好玩嗎?這樣和怪獸片的魔王有又有甚麼分別?為著一己私慾而做一些事情,太自私了。

友人曾說你幹嗎這樣認真?遊戲而已。但我就是耐不住這口氣。這是心態上的問題:我想看看我不給它吃東西它會變成怎樣。天啊,我就是受不了這種想法,這不是有沒有生命的問題,而是你會想折磨一樣東西的想法的問題。

妹妹讀到我這文章,大概又會說我無痛呻吟,憤世疾俗,大發謬論吧!

也許我真的頑固得不講道理,如有得罪,還請多多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