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第2間屋 配偶可「貸」打
想買第2間房屋,卻面臨辦房貸成數下降的問題嗎?其實,有破解的「撇步」。銀行業者指出,房屋的購買者也就是所有權人,不必與申辦房貸者為同一人,只要買屋人找一位沒辦房貸的配偶或直系長輩親屬代為申辦,一樣可以適用第1間或首購房貸條件。
央行為防堵投資客,針對買第2間或更多間房的購屋者,從嚴限制其第2間房貸條件,對想換屋的民眾造成不少困擾。
對此,銀行業者建議,可以考慮將購屋人與貸款人「分流」,只要有配偶或直系尊親屬沒有房貸在身,就可出面辦房貸而不受央行管制條件所限,破解第2間房房貸成數受限、無寬限期等等問題。
若採此模式辦理房貸,購屋人除必須以房屋做為房貸擔保品,設定抵押給銀行外,購屋人本身也要擔任房貸的保證人,尤其是當出面申辦房貸的親人沒有收入或收入偏低時,更需要有保證人。
但是,銀行依法不能強制要求貸款人提供連帶保證人,必須是由貸款人自願提供才可以。
銀行業者表示,央行針對管制區買第2間房的房貸設下多重限制,影響最大的首推房貸成數僅能六成,導致購屋自備款負擔大增,其次是不能有寬限期,相關規定均導致買第2間房的成本增加,負擔更重。
對換屋族來說,若希望提高貸款成數,找沒有房貸的配偶或直系尊親屬辦房貸,最為方便。
主因央行認定是否為第2間房貸的參考指標,是聯徵中心的記錄,而非實際持有的房屋間數,換句話說,如果購屋人第1間房沒有房貸,買第2間才辦房貸,就不受該限制拘束。
因此即使是父母親也同屬有房階級,只要父母親沒房貸在身,子女已有房貸而再買第2間房時,由父母親辦房貸,也可適用首購或第1間房貸的條件。
目前央行的房貸管制區包括台北市與新北市的13個行政區,其餘則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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