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9-06 16:29:29Rose

100年律師司法官考試變革


律師司法官考試變革 民國100年上路

更新日期:2009/08/28 11:48

考 試院通過司法官和律師考試變革。從民國100年起,筆試將採兩階段,第一階段為測驗題,取33%進入第二試。而第二階段為申論題,律師高考錄取第二試的 33%;至於司法官還要經過第三試口試,依需用名額擇優錄取。另外考試科目第一試包含15個子科,第二試5科則是實體法和程序法合併成一科。

律 師、司法官考試改革研議多時,考量司法人員必須法律概念廣,專業法律精,並且律師在取得資格後,後續還有個人進修和社會淘洗的歷練,不宜過度限制錄取率。 因此考試院通過的新版律師和司法官考試制度,利用兩階段筆試,第一階段擴大考科範圍,但是採測驗題的模式當作門檻。第二階段筆試才進入申論題,考驗考生的 專精程度。並且律師錄取率經過兩階段各只有33%篩選後,最後錄取率10.89%,也比目前的8%提高。考選部次長董保城說明,筆試第二試將民法、民事訴 訟法,以及刑法、刑事訴訟法等實體法和程序法合併成一科,對於新的出題模式,考選部會預先模擬試題、試考、建立試題範例,並且對外公告,提供應考人參考。

律師、司法官考試新制度將從民國100年實施,考選部規劃到103年再將檢察官考試也納入,進入司法人員三合一考試的時代。

(2009/8/28 上午 11:48:09 趙經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