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1-27 06:59:08術龍
0711【靈樞、九針論第七十八第012文】
【黃帝內經、靈樞】
【九針論第七十八】
【012文】
黃帝曰:針之長短有數乎?
岐伯曰:
一日鐫針者,取法於巾針,去末寸半,卒銳之。
長一寸六分,主熱在頭身也。
二日員針,取法於絮針,莆其身而卵其鋒,長一寸六分,主治分間氣。
三日鍵針,取法於黍粟之銳,長三寸半,主按脈取氣,令邪出。
四日鋒針,取法於絮針,莆其身,鋒其末,長一寸六分,主癰熱出血。
五日鈹針,取法於劍鋒,廣二分半,長四寸,主大癰膿,兩熱爭者也。
六日員利針,取法於麓,針微大其末,反小其身,令可深內也。
長一寸六分,主取癰痹者也。
七日毫針,取法於毫毛,長一寸六分,主寒熱痛痹在絡者也。
八日長針,取法于綦針,長七寸,主取深邪遠痹者也。
九日大針,取法於鋒針,其鋒微員,長四寸,主取大氣不出關節者也。
針形畢矣。
此九針大小長短法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