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30 22:32:37術龍
1006【刺法論篇第七十二、第09文】
【黃帝內經、素問卷第二十一】
【刺法論篇第七十二】
【009文】
假令丙寅,剛柔失守,上剛幹失守,下柔不可獨主之。
中水運非太過,不可執法而定之。
布天有餘,而失守上正,天地不合,即律呂音異,如此即天運失序,後三年變疫。
詳其微甚,差有大小,徐至即後三年,至甚即首三年,當先補心俞。
次五日,可刺腎之所入。
又有下位地,甲子,辛巳柔不附剛,亦名失守。
即地運皆虛,後三年變水癘,即刺法皆如此矣。
其刺如畢,慎其大喜,欲情于中,如不忌,即其氣復散也。
令靜七日,心欲實,令少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