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7-11 00:33:18一片雲

是沒政府嗎?還是法律只保護壞人

見鬼了

下班開車回家,在隧道裡面被車撞了

車行隧道時看到前面車子緊急煞車,因為我的車距有一段距哩,但是判斷煞車會撞上前面的車子,所以我緊急向右邊轉向,以減緩撞擊的力量,同時也可以減短車距,沒想到還是被撞了



沒多久,後面來了一部車子撞上了我的右後方

對方竟然在撞到以後倒車逃逸

我記下車號以後下了高速公路馬上停在路邊打110

沒想到110要我自己打到國道高速公路,因為隧道是個分隔點,還沒過隧道是歸台北縣管,過了隧道要往基隆才是基隆交通隊管

我拜託警察幫我聯絡,因為我剛撞車我實在無法在一一的去查電話號碼在去報案了

後來我馬上又上高速公路上國道警察局去報案

沒想到得到了一個青天霹靂的訊息,撞我的那部車子竟然早已經註銷了

而且早已經遷離車籍那個地址了

警察處理的程序是



1.先受理 ---> 2. 送交通隊----> 3.傳喚肇事人----> 4.傳喚不到就看我要不要告他-----> 5.法院受理後再傳喚一次-----> 6.傳喚兩次不到就通緝



雖然警察判斷我沒錯,所以後面那部車子要賠償我

但是,我的車子經過這些程序以後也沒有證據可以證明對方有撞我的車了

逃逸呢?

警察說因為我人沒有怎樣只有車損,所以只構成民事責任,構不上罪加一條

”逃逸”

警察還問我當時被撞時有沒有下車攔人,我說因為我在隧道裡面所以我不敢下車,我怕被撞的莫名奇妙

後來我才知道原來如果被卡車之類的大車撞到的話,要先下車攔對方,這樣大車才知道它撞到你了,如果你沒欄他,而讓他逃走,那這樣就不算逃逸




本來我是怕撞上別人的車子,所以趕快右移車子,但是卻讓後方來車給撞上,而且還是註銷的車子



這些事情讓我深深覺得

1. 車子註銷可以撞到人,因為警察根本找不到妳

2. 下次遇到這種情況就要撞上前方的車子,因為意外險可以理賠對方,但是自己被人撞可就找不到人來賠了

3. 人人要自危,因為被撞就要”ㄍㄡˊ 牛屎”了



法律是怎樣,保護壞人不保護好人嗎

是沒政府了嗎???阿????說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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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保護自己阿 2007-08-18 10:11:13

嗯嗯 深有同感 台灣的法律就是保護敢擺爛的人阿
不管出事還是怎麼樣 受害者還要自己辛辛苦苦花時間 花心力 請律師打官司 跑來跑去收集資料的 然後法律對爛人壞人一點辦法都沒有 還講什麼有人權 受害者就沒人權嗎 君不見路上一堆路霸警察都不管只會抓紅燈右轉嗎 警察有些也是很爛 各種團體都會有老鼠屎 只是某些團體的老鼠屎比較大顆或比較多而已

簡陋 2007-07-29 16:53:21

法律一直都有漏洞啊
老實說,有些法律真的是在保護壞人耶
還說壞人應該要有人權
可是當對方做壞時
有沒有想到善良老百姓的人權何在

版主回應
就是說ㄚ
善良老百姓就等著被欺負
會吵的小孩有糖吃說的一點都沒錯
2007-08-07 22:3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