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1-24 23:10:15紅豆╭★

出腳、揮拳,李學林、蕭元昶只罰款免禁賽





【記者李炎權/台北報導】




只警告、罰款,蕭元昶、李學林不必禁賽!







SBL技術委員會24日召開審判委員會議,針對21日晚東森、裕隆

之役第三節結束同時,疑似「互毆」的東森蕭元昶、裕隆李學林

,予以兩人「嚴正警告」及各罰款一萬元,但不禁賽,事發時擅

離板凳衝進球場的裕隆球員周泓諭,則全身而退,連警告都免。



上述議處,應邀與會的裕隆教練李雲光、東森教頭邱大宗都表示

可以接受,但書則是往後兩人如再犯或有類似行為,將予禁賽兩

場處分,而雙方為示誠意,將於26日(周五)晚SBL恢復比賽時

公開道歉。



審判委員會議由技術委員會召集人王人生主持,經反覆觀看電視

錄影畫面,與會委員認定當時李學林上籃,蕭元昶躍起封阻,兩

人身體接觸後雙雙倒地,李學林先出腳、蕭元昶後揮拳,但兩者

行為都僅屬「肢體動作過當」,仍未構成「互毆」條件,而「肢

體動作過當」在現行「SBL球團暨裁判管理辦法」,並無法可「

循」,且事發後兩隊都自我克制,衝突未再擴大,蕭、李、周三

人也都在第一時間遭奪權驅逐出場,裁判的處理算很明快,比賽

得以繼續進行。



基於此,與會委員認為要予蕭、李兩人禁賽,似於法無據,經與

兩隊教練邱大宗、李雲光溝通後,做成先「嚴正警告」,再各罰

一萬元,以儆效尤的決定。



此外,李雲光、邱大宗兩教練都認為既有「SBL球團暨裁判管理

辦法」有欠周延,早已不敷使用,建議盡速召開相關會議,針對

現行條文酌情修正,俾制度更合理、完善,獲技術委員會認可,

同意另擇期進行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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